第一百八十七章 三省六部(2 / 2)
收起思绪,宇文温重新看起资料,已经进行过修改的官制改革方案,确定的三省六部制,才是最适合这个时代的政治体制。
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之下有二十四司。
为什么是民部而不是户部?道理很简单,“历史上”本来就是民部,只是后来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才把“民”部改为“户”部。
三省的分工,大致如下:
中书省主发令,门下省主审核这一命令并正式批准,而尚书省(六部)负责执行这道命令。
万一三省对于一道命令起了争执,那该怎么办?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得让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高官官定期在门下省议事。
在会上作出决定,然后三省行事按决定来。
这个议事的地方,名为“政事堂”。
所以,改制后,朝廷的最高行政机构是政事堂,而有资格入政事堂参加议政会议的官员,就是有实无名的宰相。
这些官员是谁呢?
中书省的正长官中书令,二人,副官中书侍郎,数人;门下省的正长官侍中,二人,副长官侍郎,数人;尚书省的正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这些官员加起来有十余人,是宰相级别的官员,也就是出将入相中的那个“相”。
换句话说,自秦汉时起,一直和皇权“相爱相杀”的相权,会被一分为三,变成三省,而丞相宰相这个“人”,分裂为十几个人(三省主副长官)。
三省六部制实行后,不会再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单一权相,相权对皇权的威胁变小。
至于皇权,就要面对“程序正义”这个新对手。
何为程序正义?
那就是皇帝的诏令要由中书省先拟定几个版本,呈皇帝御览,皇帝认可后,正式定稿,经门下省核准方可签发,这时,皇帝的诏令才是“合法”的,尚书省才会执行。
如果门下省认为中书省拟定的诏书有问题,有权拒绝用印(盖章)并把诏书封好、驳回,是为“封驳”。
如果皇帝不死心,硬要中书省拿着没有门下省用印的诏令,让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可以认为这是“乱命”,是奸臣瞒着皇帝、绕过忠臣“矫诏”,有权拒绝执行。
这就是程序正义。
虽然不可能完全防止皇权乱来,但总归是有了一套较为合理的制度来制约皇权,这种制度才是当前时代最合适的制衡手段。
说到制衡,既然有三省制衡皇权,那么谁来制衡三省(行政机构)?
是御史台。
三省掌行政权,御史台掌监察权,监察百官,除此之外,还有掌司法权的大理寺,以及鸿胪寺、光禄寺等官署。
三省六部制,不是宇文温自己发明的制度,是数百年来中原政治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他手上这份定稿,其上的三省六部制,实际上已经很接近原本历史里初唐的三省六部制。
这都是官员们议定(吵架)的结果,宇文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旁听,做胸有成竹状,但他并不是当旁观者,而是增加了一些内容。
正是这些内容,让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和历史上初唐的三省六部制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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