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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太阳之下无罪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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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瑟懒得说话,因为说了也白说。

所有简萨拉麾下的士兵,包括阿伯瑟,都拉耸着脑袋靠着墙站成一排,听着唐那西顿唾沫横飞的训骂。

“简萨拉现在是国家的通缉犯,你们要是包庇他,也要掉脑袋!想想你们的前途,想想你们的父母!”

附近几个灰狗拎着马鞭还有他们专门用来打老百姓的笞棍,抱着膀子在阴凉底下看他们笑话。唐那西顿身后跟着自己的十几个民兵,又有灰狗镇场面,仿佛瞬间高大起来。一边挺着大肚子插着腰骂他们,一边用剑鞘挨个敲他们的头盔。

真他妈晦气!

简萨拉自从踢伤了唐那西顿之后就再没回过警卫塔,而且他平时跟这些民兵的关系也不好。他很少带着大家去找小贩还有外族的麻烦,导致大家的收入少得可怜。远的不说,就说唐那西顿手下那些人,今天抢几个檀精灵、明天掀几个小贩的摊位、后天再把冰精灵的行脚商堵在墙角按着打,一个二个富得流油。阿伯瑟他们看着眼红的不行,偏偏自己的长官整天一副苦瓜脸,除了练剑就是正儿八经的巡街,手下人的话一句都不听。

本来阿伯瑟想的很好,把简萨拉隔三差五去贝克街找科玛留斯,拿政府消息换钱的事,还有莫名其妙的换巡街路线的事都跟向灰狗举报一下,让上头把这个垃圾警卫官撤了就完了。

结果哪知道这些灰狗如获至宝,竟然直接盯上了科玛留斯。还根据有人在酒馆里目击一个牧守胡言乱语的证词,顺藤摸瓜挖出了六个人。之后他们就把简萨拉麾下所有的民兵都扣下了,逼他们提供简萨拉一切习惯和生活背景。

于是现在,阿伯瑟不但没有得到一分钱,还被唐安西顿用剑鞘反复敲脑袋。

能说的都说了,还要怎么样啊?阿伯瑟哭丧着脸,看着那些灰狗胡思乱想起来。

都是御精灵,都是参军,凭什么我就得在这被晒被打,你们就可以坐在那看戏?你看看你们,有披风和皮靴,头盔上还有花纹,身上穿的都是上了漆的亮皮甲……我们呢?天知道这破头盔是几手的?

像阿伯瑟这样的普通市民家庭,一般都会出一个孩子去参军。还没统一整个大陆那会,军人在伽德雅是很有前途的职业。出去跟着国家打仗,只要保证不死,坚持几年下来,最差的人也能领到数目可观的退伍金。至于那些立了战功当上军官的、在行省混上一官半职的、在外地抢了整包的金银,回到因哈泽就直接去东城区买房子的……那种例子更是比比皆是,举不胜举。

然而自从冰王座投降以后,也就没有大仗可打了。几年之后,安娜女皇突然下令裁军,于是随着传令官一声军令,几十万刚拿上兵器、正跃跃欲试的青年们,连落银城的城门都没出过,就直接解散遣返回乡,其中就包括阿伯瑟。

阿伯瑟的哥哥学了手艺,在城里做吹玻璃的工匠,工资不少。妹妹结了婚之后继承了父亲的小农场,夫妇两个在削思维克城那边贩售植物油,也衣食无忧。只有自己,不甘心就这么被赶回家,执意要留在因哈泽参军,结果就混到了这么个田地。

跟阿伯瑟有着相同命运的,是跟他站在一起的所有青年、是因哈泽数万民兵中的每一个人。

“要是还有仗可以打,给我个机会上阵杀敌,在这骂人就不会是这个中年死胖子!而是我,是我阿伯瑟!”

他也是御精灵,他也对帝国忠心不二。他也可以跟那些灰狗一样,脚蹬马靴、系着斗篷,骑着银色的马,在城里招摇过市。

“大人!”

阿伯瑟挺胸抬头大喝一声:“关于简萨拉我还有可以汇报的事!”

“哦?”唐那西顿其实没打算获得什么情报,反正简萨拉已经完了,至于案子破不破跟他没关系,他只是单纯觉得训人很有意思。

“什么事,说来听听~”

“简萨拉一直跟我们说他没有家室,就自已一个人生活。但是有一次我看到,他给城外一个老太婆送了一整包的金维纳。”

“有意思……”一边旁听的灰狗仿佛嗅到了好肉,立刻凑过来,一把推开了叫嚷的唐那西顿。

“你叫什么名字?士兵。”

“我叫阿伯瑟!我祖上是纯种御精灵!长官!”阿伯瑟尽可能挺胸抬头的喊道。

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翻身的机会!

而对于翁德塔拉来说,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他蜷缩在花园的树荫下,无处可去。

在翁德塔拉看来,银指就像沙漠上最常见的石龙子,如果在朝阳升起前还没有找到藏身的角落,就只能被毒辣的阳光和凶残的掠食者夺去性命。

此时此刻,他知道自己就是一只趴在枯枝上等着被烈日晒死的石龙子。

但是他居然觉得,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死亡的阴影时刻紧逼,任何一个失误都会让他被乱刀分尸。在这样的情况下,试问谁还有闲心质问自己的良心呢?

太好了,不用思考什么的是对什么是错,没有后悔的机会也用不着自责。

离开舒适的家跟着流浪汉出了沙漠、因为饥饿而开始偷东西,之后居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接着被银指看上,接受了正经的盗窃训练、几年后攒够了钱逃回家、却被愤怒的父亲指着鼻子咒骂、然后哭着再次逃出家门……

然后呢?认识了艾米和文菲尔,然后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上的人……再然后呢?

再然后,抛下他们所有人,自己逃跑了……像条断了腿的狗……为什么要跳车?哈柯怎么办?文菲尔他们怎么办?我自己怎么办?

太好了……这些都不用想了,凭着直觉生活吧,找一口吃的,不被人发现……大家都是野兽,不一定要互相撕咬,只要在暗处苟延残喘即可……

翁德知道自己的左臂已经开始浮肿了,因为他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办法处理这条胳膊。但现在这不是最需要关注的事。因为他已经盯着树下野餐的贵族夫妇很久了。

他就安安静静的趴在树枝上,盯着这对男女玩笑、拥抱、甜蜜的亲吻,然后吃着撒着糖霜的水果千层饼……

妈的,这饼比爱人的亲吻甜蜜一百倍!

附近传来了其他人的呼唤,这对青年女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对方的怀抱,挥着手向同伴走去。

翁德塔拉只用了一只胳膊,却爆发出惊人的速度。他连脚下的树枝在哪都没看,电光火石之间已经从树上窜下来,抱起千层饼和熏肉卷撒腿就跑。等那对恋人回来的时候,树下只剩下了一个空食盒。

蹲在灌木丛里,翁德一边往嘴里塞吃的,一边盘算着现在的情况。上城区很少发生失窃事件,所以就算只丢了一盒无所谓的食物,也有可能会导致那些贵族大惊小怪的跑去报警。最好的结果,是一群仆人在小姐的尖叫声中拎着扫帚来这里搜索一翻。

院子里很快骚动起来,是仆人,太好了。

轻松的从那栋别墅里溜出来,翁德继续缩在墙角的阴影里,眼神跟死了一般。

太好了,不饿了……太好了,麻木了,不觉得很痛了……

没有威胁了,太好了……

接下来该去哪?我为什么要抛下哈柯?我为什么要成为银指?我为什么不在家好好待着?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人都是这么奇怪的生物,不再饥饿的时候就控制不住的开始思考那些无解的问题。什么哲学、宗教、伦理还有艺术……那些乱七八糟的麻烦事就产生了,明明可以不需要这些东西的……明明只要再找一个地方躲饥饿,然后再偷食物吃到饱,就像动物一样。

像动物一样活着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行啊……为什么要思考?为什么要面对自我?

啊……好麻烦……

简萨拉出现在眼前,双手拄着长剑,盯着他的眼睛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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