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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诱饵之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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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身体不太好,她还没有等到宣判的日子就死在了里面。

我在福利院长大,院长刘妈妈是一个好人,我上了大学,大学期间我打了数份工,所幸,我够努力,够认真。

大学毕业之后,我当了一名法医。

每当我拿起手术刀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那天晚上,那把刀精准地割破了那个男人的喉咙。

手术刀划破人体皮肤的那一种,哧拉哧拉的感觉特别的爽,我想这也是我总爱泡在法医室的原因吧!

我做了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一个擅长交流的人,也并不是那一种敢于冲上前的女人。

但,为了你,易天。我愿意再试一次,只是最后一次。

在洛律师乔迁party的那天,我不请自来,我失态了,表现出不一样的自己,我想为自己争取一回。

我是如此地卑微,但你,并没有给我机会,相反,我看到了你眼里的她,那一种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宠溺。

就像那一年,你拼了命也要冲上去抱住那个红衣女孩一样的眼神。

像血红色的花朵一般,璀璨得令人不可动摇。

我知道,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内心深处的那个灵魂不断地冲chu tái面来,想要控制我的心,控制我的手脚。

我已经满足不了手术刀划在那一种冰冷的泡着fuǎ l的尸体上面的感觉,我想要在上动手术刀,就像当年我拿着那一把菜刀砍在那个男人身上的感觉。

一种达到人生巅峰的感觉。

说一说那个醉酒男,他叫刘光吧!我在你审讯本子上看到了那个名字。他并不是我的目标,怪只怪他太放肆了。

夜色下的花园里,他醉醺醺的冲上来,抱住我。

我兜里的手术刀,蠢蠢欲动,不见血不罢休的样子。

我已经控制不了它,它从来也没有让我失望,只需要一刀,他就趴在那里不动了。

苟天明,他确实是我的目标。

要他的命易如反掌,男人的弱点使他失去了该有的警惕。

他确实该死,谁让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又不想负责任?

这个结果显然不成正比,有道是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他仗着有两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将自己的半截身子都踏进了那条河流之中。

钱不是万能的,人之所以能主宰这个世界。

是因为它有区别于其它的有生命力的任何东西,它是有感情存在的。

谈钱确实伤感情了,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可以不在乎的话,跟动物有什么区别?

他活成了一个低等动物的样子,还不如不活着。

我给了他选择,但他并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

最后,我知道你会关心那个小丑,那个神秘人是谁?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这是我的底线,我不能出卖我的盟友。

我在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朋友,我只能说,我们是一路人。

尽管我们在这条路上走得并不远,我甚至连他的真面目都未曾见过,但我们至少相伴相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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