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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七章 小子秦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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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

中年男人再次喊道,秦牧点了点头,“我的确是从中土来的。”

中年男人哈哈笑道,“我就知道。中土的人都喜欢来姑胥这里买虎皮大衣。姑胥地处南方,又供奉了朱雀大神,即便是冬天也常有烈日,倒是中土以上,冷得紧啊。”

男人话语很糙,不过在这南蛮之地反而显得亲切。

是的,南蛮之地。

所谓中土,便是昆仑。如今所有的人族,都是从中土走向各地。一路迁徙,一路繁衍。直到如今这般人丁兴旺。

中年男人一点都不怕生,径直搂着秦牧的肩膀,“我也是中土的。不过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跑到这里还做生意。兄弟……话不多说,你远来是客,哥哥我这里有好几件皮大衣,你随便挑挑,看上哪件,随便出个价就行。”

话才刚刚说完,男人就将秦牧推到了摊前。

那几张虎皮大衣,不仅样式极小,就连色泽也相当暗沉,还有毛发,杂乱无章。哪里有百兽之王的威风。

秦牧摇了摇头,人出生之时就像是一张白纸,经过岁月的洗礼,被浸染成各种颜色。

而这其中,遇见了多少人,碰上了多少事,都是经历,都是磨难。每一个选择都决定了往后。

用野狗的毛皮来充当虎皮,这个中年男人也实在是黑心地可以。

而看其逮住自己的模样,分明对这套手法已经用惯。那么……在姑胥城里,他的生意并不太行,也只能通过宰割外来之人大赚一笔了。

秦牧原本打算离开,甚至很可能会教训一番,让他好好知道知道他的祖宗伏羲现在还在昆仑山为了他们受苦受难呢。

只是,一说到伏羲,就想到了小凤凰。于是,秦牧从怀里掏出了一些妖族自天庭传下的钱币说道:“我买一件最好看的就行了。”

中年男人看着秦牧手里的金刀眼放金光。

洪荒时期,钱币以武器为模型。其中以钟为尊,其次是剑,刀,戟,戈。一个金刀可足足是一个普通人家意念的饭钱啊。而眼前的这个家伙,果然是一头肥羊啊。

秦牧将男人眼中的贪婪一览无余,他笑了笑,将野狗皮毛随意地披在了身上。

欲成道,先成人。既然决定人家一行,便不能事事都倚仗的实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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