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来自于华盛顿的政治寒潮(下)(1 / 2)
另一方面,许多细微之处又表明首席大法官这个职位是不同寻常的。
比如,其头衔的全称是“米国首席大法官”,而另外八名同僚的头衔全称是“米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这一差别意在强调最高法语联邦政府部门具有同等地位,同时吐出首席的卓然。
其次,还有拥有一些特定职责,比如根据宪法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首席大法官在总统被弹劾的过程中可以主持参议员。
不要小看这条,真要到弹劾总统的时候,能够主导元老院议事规则和程序的权力,是极其可怕的后手。
同时也是总统宣誓就任时的监誓人。
方斯特能获得提名自然是因为他和林登约翰逊的良好关系。
他算是爱德华的学长也是耶鲁出身,长期横跨法律与政治,年轻时就与约翰逊有了深厚的友谊,并且在杜鲁门JFK约翰逊三届政府中都担任过重要的行政官员角色。
至于法律业务能力上,63年的他担任辩护律师的基恩诉温赖特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审判程序。
此案的结果构成了“米兰达警告”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如果你无法负担一名律师,你希望的话法庭可以为你指定一名律师。”
这样一个德艺双馨的老法律艺术家,看起来一切都在民主党的计划之内。
但事实上,保守派的反击来的极其猛烈,打的放肆常狼狈。
保守派是有备而来!
在方塔斯获得首席大法官的提名后,来自南卡的参议员斯特罗姆瑟蒙德老爷,就是那位在参议院一口气讲了整整24个小时的拥有超强前列腺超强的男人指出,方斯特之前曾经收了15000美元的演讲费,名义上这些钱是请他去演讲的大学出的这看起来没问题。
但实际上,瑟蒙德甩出一大堆证据,证明这些钱实际上来自私人和商业企业,注意收钱是在1965年前后的事情,瑟蒙德老爷忍了4年。
显然保守派也很清楚自由派的想法,他们隐忍不发就是为了在合适的时候直击要害不但要去掉一个自由派的大法官,并且还要拿到首席大法官。
15000的价码也是当时行情价的7倍。
这是个问题,但仅仅是个开始而已,瑟蒙德老爷亲自跳到前台,一场大戏徐徐拉开帷幕。
由于方塔斯要在参议员的听证会中解释这些钱属于合理合法的收入。
于是提名就被拖延了下来。
而沃伦大法官提出的辞职也已经既成事实实际上是可以收回的,但这个时代的政治法律人物,多少有点底线,私底下如何不说,至少台面上还在努力做个人。
就这样一拖就拖到了尼克松上台。
新宣誓上任后没几天,方塔斯被爆出新的丑闻。
他被控在1966年与华尔街大鳄路易斯沃尔富森达成协议,后者受雇成为方塔斯管理家族基金会,这个基金会能给方塔斯的后人带来每年至少20000美元的年金收益,两倍于一个中产阶级的年收入。
那时沃尔富森正因为违反证券法而受到指控这家伙出售未经注册的证券换句话说要么是诈骗要么是非法集资,这时候给方塔斯管理家族基金,显然是看上了他与约翰逊总统的关系试图通过这条渠道来寻找脱罪乃至于特赦。
总之,尼克松上台后,方塔斯的日子就越发难过起来,类似的指控一桩接着一桩,眼下他还在反复抵抗,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他离辞职不远了。
由于保守派掌握了行政权,接下来尼克松完全可以要求司法部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认命独立检察官对方塔斯大法官进行专门的调查并定期发布报告!
对大法官和联邦最高法院而言,这是不可接受的!
在最高法院的历史上,只有19世纪初的塞缪尔蔡司受到弹劾,此人被弹劾实在是罪有应得,但最终在参议员没有达到通过的票数而逃过一劫。
但米国精英政客整人的方法并不仅限于此,为了让塞缪尔蔡司遗臭万年,在他之后的岁月中,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大法官被弹劾过。
换而言之,蔡司作为一个特例被挂了起来,只要合众国存在一天,他就不会被大家忘记,会成为反面典型永远活在大家的心目中。
之后如果有大法官做了些不大体面的事情,那么不管是党内还是其他大法官都会劝他自己主动辞职以保存法律最后的脸面一开始是为了挂蔡司,后来也就成了习惯,体面的下台,对大家都有好处。
大法官和总统以及参议员或者其它重要官员不一样,后者看重的是专业能力,对道德方面当然有要求,但没有那么高。丹尼尔布鲁斯特老爷:我抗议,这是胡说!
或者这么理解,布鲁斯特老爷收个几十万不是特别大的问题,虽然竞争对手肯定是死咬不放,但大部分民众会觉得,这不是太大问题。
可是换到大法官这儿,几百美元就足以让其名声扫地。
法律以道德为基础,道德是法律起跑线,对于起跑线就犯规的家伙,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
方塔斯大法官这回算是被雷劈了。
另外他是田纳西人,总所周知,出口奴隶曾经是这个州的著名产业。
作为田纳西人,他却支持JFK和约翰逊的“民权运动”,这让瑟蒙德老爷们非常非常不满。
实际上南方民主党人对田纳西的“背叛”也早就怒火中烧了。
在1956年的时候,瑟蒙德老爷作为南方民主党人的盟主,曾经发起过个反对一体化的南方宣言,针对的是南北战争时期的南部联邦州。
这些奴隶贩子州的后人中,只有三个参议员没有签署这个宣言。
首先是来自德州的林登约翰逊。
其次就是两位田纳西周的参议员,其中瑟蒙德老爷甚至放下身价亲自去游说资深的老艾伯特戈尔老爷他儿子比他更出名,被后者断然拒绝,并且后者投票同意瑟古德马歇尔成为第一位黑人大法官。
瑟蒙德老爷当然不开心,但,毕竟是参议员,搞不动。
可是搞不了参议员还搞不了一个大法官么?
这恰好和新政府打算从司法领域重塑保守派的权威的路子不谋而合。
弗里德曼法官人老成精,当然要响应号召了。
想通了这点,爱德华感到心里稍微舒服些,毕竟这已经不是他自己所能够影响到的领域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而联邦巡回法庭作为联邦司法层面的重要机构,其法官必须有总统提名并且经过参议员批准才能就位,那么对于政治大环境的感知肯定是最为敏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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