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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要上节目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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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克·华莱士当然不敢怠慢。

爱德华和梅根的关系在圈子里不是秘密,华莱士才懒得管这种八卦,实际上他自己也是绯闻缠身-身材高大相貌英俊能言善辩是电视台的高层培养的对象,种种光环加起来,让他很受女性欢迎,由此及彼,对作为自己性转者的梅根,他当然会关注。

尤其是这两年,梅根在业务上发力极猛,年纪轻轻已经手握大权的制片人了,这让麦克有点吃味,仔细研究对方一番后,他得承认,这女人本事巨大,但更要紧的是睡对了人。

爱德华的影子始终闪现在她身后。

这让麦克很嫉妒,只恨爱德华不是弯的。

眼看现在机会来了,当然兴奋的上蹿下跳,从台里要到了足够的预算最好的演播室,还在其他时段大做广告,为的就是保证节目播出后吸来大量的收视率。

这种长达一个小时的现场直播的访谈类节目,看上去像是双方随便聊聊,但实际上都是有台本的,华莱士把节目构想,细节大纲还有提问的问题都事先传真给爱德华和哈里·雷姆斯。

后者看过后会对各种提问做出一个初步的回答框架,并且删除或者增加一些问题,然后再度传给华莱士,如此反复几次。

最终呈现给电视机前观众的节目效果看上去像是完全即兴的,但实际上是双方多次相互磨合的产物,确保趣味性冲突性的同时也不至于让被采访者过于难堪。

这不算欺骗观众,而是电视行业的公认规则。

当然了,虽然事先沟通好,可真等到实际拍摄时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台下说好的,两位著名企业家打赌,赌注是一块钱,到了摄像机前某大姐直接开口叫10y的赌注,另一位立刻坐蜡了,to be or not to& is a quotation……只能默默的在心里嘀咕一句 r u OK?

……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爱德华坐镇纽黑文,负责各种司法问题,研究如何辩护。

哈里·雷姆斯也没闲着,他到处……旅行。

是的,真的在全国到处游山玩水,那儿人多就往那儿去。

原因是ACLU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拒绝了哈里·雷姆斯的请求。

这让露丝伯格和爱德华觉得非常意外,ACLU是无风三尺浪,有风浪三丈的主儿,在米国算是不大不小的毒瘤-主要是针对政府和各级法院来源,一旦被他们盯上不脱几层皮是跑不了的。

ACLU则借此提高身价和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好替自己争取更好的价码。

在米勒案中意外吃瘪,但在《我好奇》案中,稀里糊涂的扳回一城,爱德华以为ACLU应该不会放过这个乘胜追击的机会,却不料。

仔细琢磨后倒是不奇怪,毕竟哈里·雷姆斯太“著名”了,民主党人会希望这样的案件,但保守派肯定是嗤之以鼻,ACLU横跨两党,自然也要考虑平衡。

当然,他们也不是直接回头掉哈里,依然热情接待热情倾听,却给他安排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专门打知识产权官司的律师,毕业于雪城大学法学院……

这个人叫白等,三十不到,目前在纽卡尔斯县议会工作,平时也自己执业。

看起来好像还行,可雪城大学和耶鲁比起来……何况这家伙整天在特拉华州混,势力范围并不大……

哈雷读书不多,但毕竟是犹太人精明得很,当下就觉出味道不对来,立刻打电话和爱德华联系。

后者让他谢绝ACLU的帮助,爱德华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什么知名大律师,但肯定比ACLU安排的那货强不少。

于是下一个问题就是……钱!

哈里·雷姆斯简直是钱钟书笔下的爱尔兰人,浑身除了屁股和柰以外就没有财产,对了,还有超短的不应期。

不过,以他现在官司缠身的状况,哪怕是圣费尔南多谷的臭流氓制片商都不敢找他拍片,万一被扫黄钉耙捎带上,那麻烦就大了。

拉里·帕里之所以让人畏惧,是因为他的主要身份,八小时以外,他是个完全把自己奉献给主的人……是孟菲斯著名的牧师,拥有大量信徒,也就是靠着这些信徒的力量,他才能成为市检察官,否则光凭他在上诉时那些漏洞百出的言论,这家伙更适合去马戏团当那“被引诱上钩的狗熊”。

米国人不怕流氓,因为手里有枪,还有堡垒法案和充沛的武德作为加持,看到恶棍一枪打过去就是,可看到宗教狂那就不一样了,绝对是有多远绕多远,生怕被缠上,这些有着莫名其妙道德优越感的家伙一旦神经病发作起来,足以让人社会性死亡,甚至他们表面上在宣扬主的荣光,用得手段却都是当年十字军玩过的,贝丝·哈蒙对此深有体会,要不是爱德华慷慨解囊,她真的就会被逼上绝路-要么发表违心言论,要么没钱去莫斯科挑战彼得罗相。

孟菲斯扫黄钉耙所到之处鬼神辟易,靠得不单是法律的尊严,还有信仰的加持。

尤其是他创造发明的,能把所有参与者都加入被起诉行列的做派,更是让人恐惧。

倒不是说怕被冤假错案,而是米国打官司旷日持久,除非是千万富豪或者社会名流,否则背着案子在身的日子是很难过的,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不时飞过来的传票,以及不时出现的“天诛国贼”的爱国群众,都足以让人丧失生活下去的希望。

这种情况下,哈里·雷姆斯的日子简直是太难过了,只能住汽车旅馆吃麦当劳,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哪儿来钱支付律师费呢?

爱德华这里倒不是不能免费,毕竟他好歹挂着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

可两人一番琢磨后发现,事情还得弄大点,一方面能获取更多人的支持包括金钱上,另一方面哈里·雷姆斯也要寻求各种方法和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让孟菲斯方面掌握话筒。

效果不错。

哈里长得挺好,身材也不错,这点全美民众早就亲眼目睹了,现在活生生的超级黄星来到自己面前,握个手合个影只要一美元(一个巨无霸汉堡的价钱),这可是太便宜了。

综合性价比来看,比和总统(候选人)握手都合算,虽然这通常不要钱,还提供小点心,可总统/总统候选人每四年就会有一茬,而哈里·雷姆斯是空前绝后的。

(对此观点,爱德华倒是深表赞同,前世他至少能说出十几个米国总统的名字,但毛片天皇,只知道哈里·雷姆斯和伊万·史东(ivan·stone显然这个艺名也充满了联想,ivan象征大,史东象征硬),男性在这个行当里注定是籍籍无名的,留名青史的只有各色尤物,还有那个响当当的词汇BLACKED)。

就这样,短短两个礼拜,哈雷·雷姆斯一路走一路演讲,竟然筹集到了大钱,扣掉衣食住行后,总计有3000多美元都汇给了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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