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律师电影(1 / 2)
裘宣相与张萍二人在这个事情上争执起来了,这种争执对于案件的办理是有好处的,能让大家进一步开阔思路,找出辩护的思路。
等到他们争执完,孟浪说道:“张萍刚从法院辞职,她的思路还是入罪的思路,而我们律师则想着如何给当事人出罪,但是这种出罪,也要依法进行。张某私下开走了在别人占有下的车辆,不管这辆车是谁的,首先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对的行为,别说这是质押在马某名下的车,就是他交给别人保管的车,私下开走了,不告诉别人,那也是不行的,当然这要看主观故意,他到底有没有想非法占有的故意。
比如,如果你私下开走了保管在别人名下的车辆,并且及时告诉保管人,那么可以认定他没有盗窃的故意,但是如果你开走之后,迟迟不告诉保管人,并且向保管人要求赔偿,那你这就是有盗窃的故意了。
在本案中,张某到底有没有盗窃的故意?从现有的卷宗材料来看,他开走车辆之后,并没有告知被害人马某,并且他开走车辆的原因是,他的债务到期了,如果还不上债务,车子就要归马某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他的主观意图就不是要把自己的车子开走,还有着怕债务到期后,车子就归马某所有的心思,也就是他有着想侵犯马某财产权的主观意图,这种主观意图是不是一种非法占有的意图?
车辆的所有权是他的不错,但是质押权是马某的,根本民法的原理,质押权是优先于所有权的,而且质押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侵犯了马某的财产权,是不是就具有了非法占有的故意?法官很可能会这样想,因此,我觉得这个案子还是要采取有罪辩护的方法,而不是无罪辩护的方法,大家看如何?”
他这样一讲,裘宣相与张萍等人都频频点头,本案的关键是张某有没有盗窃的故意,也就是有没有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权的故意。
首先秘密窃取符合了,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将车子开走,这完全符合秘密窃取的手段。
其次他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就看他偷走车辆的主观意图是什么,显然他的主观意图,不是想把自己的车辆给开走,而是想侵犯到马某的质押权,这就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了。
定下辩护策略之后,孟浪就从其他方面寻求解决之道,比如建议张某将欠款还给马某,以取得马某的谅解。
同时认罪认罚,争取有一个好的态度,然后再根据张某的盗窃行为与普通的盗窃行为不同,认定他的犯罪情节并不恶劣,经过这样一番辩护,张某最终被法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这个辩护结果,张某还是能够接受的,而且他总算从中吸取了一个教训,干什么也不能干违法的事啊,惨痛的教训。
孟浪办了这么多的刑事案件,他发现刑事案件的发生,大多都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很少有那种整天想着去犯罪的人,把犯罪当成职业的人毕竟是少数。
当然也有一些人天生就具有犯罪型人格,这种人很可怕,谁跟他们打交道,很可能就会倒霉。
办完这个案子,孟浪又赚取了五十万个经验点,兑换成钱后,那就是四五百万了。
他再次看了看自己的积蓄,发现他又有了几千万的现金了。
想到海城分所成立以后,他一直没再去过,便带着张萍和牛昭一起去了一趟海城。
他要把张萍给送到海城去,而牛昭则提出跟他一起去,牛昭现在相当于是他的女秘书,那个小杨,对此还比较有意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