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建议死刑(1 / 2)
法官就问秦守:“你生日是哪一天?”
秦守忙紧张地道:“我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不是八月一日。”
法官反问道:“你确定你的生日是九月十一日,不是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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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定。“秦守的声音里都带着哭声了,这可是他的保命符。
法官听完他的话之后,便看向红道:“公诉人,你是否再向侦查机关确认一下这个事情?”
红听了,想了想道:“我可以再向侦查机关核实一下这个事情,但是这组证据是真实客观的,希望合议庭能予以采信。”
法官点了点头道:“再核实一下吧。”
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不然辩护人不答应,秦守也会不服。钱永会看到公诉人答应再核实一下,这才罢休。
孟浪见了,暂时没有说话,他一方面也是感到奇怪,但同时在另一方面则在想着,证据只所以会发生这种变化,会不会是善恶报应图的原因?
举证质证结束后,庭审便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公诉人先发表了公诉意见,在年龄证据没质证之前,红已经写好了公诉意见书,由于秦守在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因此她向法庭提出量刑的建议是无期徒刑,这是法律可以给秦守最严厉的处罚了,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然而现在,一看证据发生重大变化,虽然不知道回头让侦查机关核实会是什么情况,但是此时她必须改变原来的想法,要求法庭判处秦守死刑。
“被告人秦守,无视国家法律,抢奸、故意杀人,且在犯罪后,拒不认罪,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不严惩不足以彰显法律的严肃性,被告人犯抢奸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杀人罪,建议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红的公诉意见书一发表完,秦守的脸色渐渐变白了,头上也开始冒汗,薄薄的嘴唇因为紧张而颤抖不已。
特别是在听到要求法庭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的时候,他明显没有了刚才面对红面对孟浪时那种不羁和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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