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翻唱行业的潜规则(2 / 2)
杜月华却摇头道:“公司早就注意到了,已经通知下架了一批,但这些网络歌手都是个人的音乐平台账号,下架完他们还会继续上传。”
林霄被逗乐了,不是吧?自己作为版权方这点小问题还处理不了?
“那些音乐平台呢?侵权的作品为什么还允许上线发布?”
闻言,杜月华更显生气,说道:“都是一群只知道注重眼前利益的家伙,因为你的作品没跟任何一家签订独家合约,所以这几家平台如果不是在公司发通告的情况下,基本是不管的。”
这意思是,自己的作品免费在各大音乐平台上线还是坏事了?
对林霄的粉丝和听众来说这是好事,对于林霄也同样如此,不收费不搞独家意味着歌曲传播途径更快更高效。
而对于几家唯利是图的音乐平台后方的公司来说,全免费意味着赚不到钱,而林霄这家伙真的单纯的只把他们作为一个发布作品的平台而已。
平台方弄出一些独家合约,为的就是多捆绑一些名气大的歌手,让喜欢他们的那些粉丝心甘情愿的下载软件,同时听歌和下载还要另外收费。
林霄作为时下比较热门的歌手,几家音乐平台早已经对他发出独家发行的邀约,林霄没签任何一家,依旧坚持走免费路线。
免费就等于让他们没钱赚,所以几个音乐平台在对待林霄这次翻唱收费的事件上,基本上是不怎么理会,甚至还有些放任的意思。
也是想让林霄知道,只有签订独家,平台才会保障你的利益。
要不然即使是一家经纪公司,难不成闲的慌一个一个去告那些翻唱的网络歌手?
这就已经有一种要逼着林霄从几家音乐公司里选出一家进行独家签约授权的架势。
不当歌手不知道,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杜月华也详细跟他讲解了如何处理的办法,但林霄觉得一次又一次给各平台发通告下架,那群人依旧会屡教不改的继续上传,完全起不到什么作用。
于是干脆道:“不如直接控告各大平台方,毕竟他们放任侵权作品不管也属于一种无视版权的行为。”
杜月华觉得他太想当然,林霄也意识到自己这番话过于蠢萌,讪笑着摇了摇头,自我否决了。
“这样吧,免费的翻唱咱先不管,侵权的作品我直接让公司发律师函,先警告,后续再看效果,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让公司法律部门出面,给这些人来个杀鸡儆猴。”
杜月华商议道。
林霄思索了会儿,前世那些做免费音乐的歌手怎么就没碰到这种情况?
有是有,但大多数好像都当作没看到。
后来国家开始抓版权这一块的时候情况才有所好转。
而这个世界民众对歌曲版权的意识还很薄弱。
林霄坚定的认为做免费音乐绝对没任何错,只不过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美好。
一方面资本太过强势,另一方面这些搞翻唱的小歌手也属实过分,免费的歌你做成收费,还是一个翻唱,良心上过得去吗?
反正林霄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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