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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逐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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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乐这边联系上阿暖时,已经是当天下午了。

因为时间短暂,双方仅通过了电话和聊天软件的方式进行了沟通。

抖乐极为友好的开出了合作条件,包括签约费,后期的一系列运作等之类,借助这次机会,准备一举将阿暖包装成一位网络红人。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小女生,阿暖哪见识过这般诱惑,那可是几十万啊!

起初接到电话时,她单纯以为一定是遇到诈骗什么的,没等对方介绍完就直接挂了。

但看到他们发的信息,全部了解完之后,这才清楚,原来上电视的好处这么多啊!

不过她也没有被这份诱惑冲昏头脑,尤其双方都还没见面,仅靠着电话和软件沟通,万一里面有诈可怎么弄。

可是当打开对方发到邮箱里的合同时,阿暖有些懵了。

合同上可明明白白写着签约费五十万,大小写很规范,合作的条件就是以后她只能在抖乐提供的平台直播,并且配合平台方后续的操作,包括后期的分成合同上也都清晰列举了出来。

阿暖直播只是爱好,喜欢跟网友分享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趣事,偶尔也会唱唱歌,从没想过这种爱好居然能转换成工作。

并且能给自己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抖乐也动了小心思,因为现在真人秀节目还未播出,阿暖的人气还没开始正式涨起来,所以如果能在今晚之前将她给签下,能省掉很多费用。

其中的具体细节林霄并不清楚,但下午跟抖乐这边的负责人再次碰面时,对方说阿暖已经签了合同,文件直接邮寄过来。

小姑娘的事情谈完,接下来进入正题,杜月华已了解全部事情经过。

刚才也找了星娱几位领导沟通了下,意见还算统一,现场全程转播肯定不行。

此前还从未有其他艺人尝试过将演唱会转换为线上直播形式,这样以后谁还愿意买票去现场观看?

即使抖乐这边开的价很高,但这个险星娱不能冒,也不敢冒,玩砸了可是会败名声的。

比起演唱会实时转播,录播的形式就好接受多了。

领导们之间互相商议了一下,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一来可以增加演唱会所带来的后续影响,二来可以让更多人关注到林霄。

于是杜月华带着目标,跟对方做起了沟通:“不是我们不想,问题在于此前从未有人尝试过你们说的这种方法,所以风险无法预估。”

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可以是可以,但未有人尝试过,我们怕担风险,所以在合作诚意上是不是得再下点本?

这番套话眼镜男一听便知,林霄是个好说话的主,但他身后的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可不一样。

无论是娱乐圈还是生意场,都是以利益为重。

提议是他们想出来的不假,而且敢保证,林霄团队绝对没有跟其他家短视频或直播平台接触过。

但现在这个想法已经说出去,即使跟抖乐合作不成,星娱还可以联系其他平台,这样一来,若是这次没有合作成功,岂不是亏大发了?

眼镜男无奈苦笑,杜月华可不像涉世未深的阿暖一样好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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