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上山(1 / 2)
夏日十里不同天,远在四百多里外的梁山,徐泽自是看不到白虹贯日这奇特天象,即便是看到了,也没时间去欣赏。
这一早上,徐泽都在忙活着收拾东西,组织运送,快到巳时,才终于带着众人登上梁山。
山上早有褚青安排的相关人员帮忙搬运物资,并引导众人到指定地点搭建窝棚,褚青则向徐泽汇报近两日的工作。
梁山原有18户49人,加上徐泽带来的19户72人(去掉田异两口子,徐泽、王四、穆夯子合算一户),共129人,其中青壮男子70,青壮女子32,老人9,孩子18。
总共就百来人,也没太大的声势,不到两个时辰便忙活的差不多了。
上山的都是赤贫户,除了集中采购的物资,各家其实也没多少家当,几十人的搬家,主要耽误在上下山的路上,倒也没有花上多少时间。
待众人忙活得差不多,徐泽便在伙房前的场坝里,聚集所有人开了一个短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宣布成立“同舟社”,同舟社保证所有成员不受官府追捕,替成员缴纳所有税赋,成员则要服从同舟社管理和分工。
同舟社开始一段时间实行配给制,尔后,会根据各自任务性质和工作绩效,发放数额不等的工分,工分可用以换取生活用品。
同舟社社员为合约制,一期五年,五年后可解除合约离开同舟社管辖区域,所存工分在离开时可折换成实物或钱币。
大宋治下各类会、社多如牛毛,演杂剧的可结成“绯绿社”,蹴球的有“齐云社”,唱曲的有“遏云社”,喜欢相扑的有“角抵社”,喜欢射弩的可结成“锦标社”,喜欢纹身花绣的有“锦体社”,使棒的有“英略社”,说书的有“雄辩社”,表演皮影戏的有“绘革社”,剃头的师傅也可以组成“净发社”,变戏法的有“云机社”,热爱慈善的有“放生会”,写诗的可以组织“诗社”,一群讼师组成“业觜社”,流氓组织“没命社”,好赌的可以加入“穷富赌钱社”,一群贵妇女因为经常带珠翠珍宝首饰参加佛事聚会,干脆成立一个“斗宝会”,连妓女们都可以成立一个“翠锦社”。
东京樊楼最初是白矾行会的会所,浪里白条张顺是江州鱼行的行首,所以,这个“同舟社”倒是不犯忌讳,也不必担心众人接受不了。
同舟社社首为徐泽,下设外务部、生产部和保障部。
外务部负责与官府接洽和物资销售采购,解决其他势力的窥伺等,部首徐泽,副部首梁义;生产部负责耕种捕鱼、采集加工等,部首褚青,副部首熊蒙、黄仲;保障部负责生活保障、照顾幼儿、补网修船等,部首暂由褚垠代理,副部首杜迁。
杜迁身高臂长,号“摸着天”,有一身三流武艺,为人踏实,虽无威望,却也能得梁山绝大部分人认可,徐泽特意问过他王伦的消息,其人却茫然不知。
同舟社社规暂行如下:
一为明信号。
凡开饭、晚睡、早起、开会等活动,或需聚众时,皆以铃铛声为令,铃声发出之时,所有人必须噤声,随即根据铃声后的指示作出相应行动。
若遇紧急情况,则鸣锣。
二为行队列。
凡集体活动,必须列队噤声。出入时以任务分队为单位整齐行动。无事不得串门和高声喧哗,有事必须先报各自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为定赏罚。
一般的赏罚直接和工分挂钩。若有偷盗、伤人、叛逃、调戏妇女、藏匿武器等行为,处以鞭刑。情节严重及聚众为乱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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