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天生剑骨(已觉醒)...)(1 / 2)
陆望呆呆看着她。
不知怎地,男孩听见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这是从未有人对他说过的言语,赤诚而直白,如同一团横冲直撞、丝毫不讲道理的热气,轰地一下涌入心头,把整个胸膛浑然裹住。
他有些难以承受如此纯粹的善意。
娘亲在他出生后不久撒手人寰,从记事起,爹爹便将他称作一无是处的灾星。
先是娘亲的离去,紧随其后,父亲经营的商行逐渐负债累累,不得已落入如今这般穷困潦倒的境地,连吃饱都成了问题。
于是父亲开始借酒浇愁,闲来无事,就会用棍棒、木条、凳子或别的什么东西打他。
住在隔壁的许姨说,那是个无能又暴戾的男人,曾经便对妻子拳打脚踢,造就她一副孱弱多病的身体;商行之所以日益亏损,更是因他毫无经商头脑,与陆望沾不上半点关系。
陆望能明白她的意思。
可日复一日、长达多年的辱骂早在他心里扎了根,成为难以消磨的印记。男孩时常去想,自己的确胆小懦弱,浑身上下找不出任何优点,遭到父亲的厌恶,似乎也是理所应当。
秦萝说……要保护他。
陆望被她看得有些紧张,抿了抿满是血口的嘴唇,又匆匆把头低下去。
他不像她与江星燃,拥有远超常人的天赋与无忧无虑的出身,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他非但瘦弱又胆小,甚至连灵力也没有。
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为大英雄呢。
更何况苍梧仙宗很快就要走了,仙门高高在上,他们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此次一别,恐怕再无重逢的时候。
秦萝所说的这些话,一定只是看他可怜,情急之下讲出来的安慰。陆望心知肚明,仍然有点不好意思:“谢……谢谢你。”
完完全全是哄小孩的语气。
秦萝瞧出他的心思,睁大双眼加重语气:“是真的!”
然而莫说陆望,就连伏魔录也在识海里唉声叹气:“虽说是安慰人,但把话说得这么大这么满,也不怪他不信嘛――我教你啊,像陆望这种情况,只需要说些‘前途顺畅’、‘未来一定会变得更好’之类的话就好。”
不是它刻薄,这男孩看上去温吞又瘦弱,绝对是个受欺负的主,成不了多大气候。
这样的人生悲剧它见得多了,身体本就不好,无法踏入修道之途,念书的机会又被毫不留情剥夺,一辈子从此了无希望。以陆望的现状来看,以后要么被他那个混账爹爹活活打死,要么在庸碌无为里蹉跎一生。
对这样的人讲什么“拯救所有人的大英雄”,哪会有谁愿意相信。
秦萝想说的话一股脑憋在肚子里,奈何天机不可泄露,只能徒劳与陆望大眼瞪小眼,半晌,赌气般鼓了鼓腮帮。
他们都不信,她偏偏要做到。
秦萝已经在心里悄悄打好了算盘。苍梧仙宗的长老不久便会到来,到那时,就算死缠烂打,她也要让长老为陆望测试资质。
从伏伏的话听来,天生剑骨定是难得一遇的奇才,等陆望天赋被察觉的那一刻,他一定会很开心。
这样想一想,秦萝也觉得高兴。
她只是个被娇宠长大的小孩,在包扎疗伤一事上笨手笨脚,等棉帕擦过陆望脸上醒目的血迹,止住涓涓淌动的吓人鲜血后,秦萝决定和他一起前往医馆。
要是任凭她胡闹,男孩很可能变成一个糊满药膏的风干木乃伊。
“医、医馆?”
陆望闻言一愣:“不、不用,只要过上一夜,这些伤就、就能结――”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匆匆眨眨眼睛,把话锋一转:“家里有、有药,我自己擦一擦就好。”
拳打脚踢对他来说全是家常便饭,从小时候的默默呜咽,再到后来的习以为常,陆望已经总结出了经验。
若是流了血,便用家里的粗布帕子将血迹擦去,敷上一些野外的药草;若是红了肿了,等它自行消退便是,反正不会死掉。
但面对秦萝的时候,这种事情似乎没有说出来的必要。
不然她肯定又要担心。
“我身上有更好的药,可以让医馆里的姐姐帮你擦。”
秦萝嗓音清脆:“超有用的!很快就不会疼了。”
像冬天里破开云层的太阳,带着势如破竹的暖意。
心里仿佛有某处角落在温柔塌陷,陆望用指尖轻轻按了按袖口,低声应她:“谢……谢谢。”
“不用谢。”
被裹成圆圆一团的女孩咧嘴一笑,似是突然想到什么,猛地低下脑袋。
地面上散落着碎片般的书页,零零散散掉了满地,几乎融进同样洁白的大雪里。
他看见秦萝伸出手去。
冬天冷得过分,寒气能生生刺入骨头,因为涂药,秦萝脱下了毛茸茸的手套,此时右手一抬,便显出圆润的指尖。
与他丑陋的双手截然不同,剑圣之女的皮肤毫无瑕疵、粉白柔滑,因为太冷,原本莹白如玉的手掌已然成了通红颜色。
她把手伸向片片纸张,抖落上面冰冷的雪屑,被冷得打了个哆嗦,却一个字也没说。
陆望想告诉她,其实已经没用了。
父亲不会再让他继续念书,从今以后,他是真真正正地没有了任何希望。
可男孩终究没有开口。
那是他被父亲撕碎践踏、宣布彻底破灭的未来,此时此刻,却被秦萝无比珍视地对待,一点点拾起,重新拼合成原本的模样。
不知道缘由地,陆望莫名觉得眼眶发酸。
两个小朋友蹲在雪地之间,一同低着脑袋,捡起地面上散落的书册残页。
鹅毛大雪飘飘扬扬落下来,堆上两个毛茸茸黑漆漆的脑袋,秦萝轻轻一晃,就散落出蒙蒙的一片白。
她手里抱着越来越多的书页,有时无意间看一看,就见到上面漂亮工整的字迹。
陆望写的字一笔一划,即便秦萝看不懂其中有些段落的意思,可他落笔干净自在、飘逸隽朗,只需瞧上一眼,便是视觉上的美好享受。
呜哇。
秦萝想,他认识好多字,写字也比她好看许多。
四周安静极了,陆望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身边的秦萝却是满嘴跑马。
“你没比我大多少吧?怎么认识这么多字!这个长得像绿豆糕的念什么?还有还有这只小鸡!”
“你手上有伤,不要碰雪啦!我一个人来就好。捡东西这种事情又不难。”
“你知道吗?我们苍梧仙宗有座特别特别高的山,就算到了冬天,也能像春天那样,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满山全是花花草草――我还在那里看见过大熊猫!”
一个人居然能连续不断说这么多话。
陆望认真地听,因为嘴笨,只能偶尔正色回答几句,大多数时候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应一声“嗯”。
“然后是――好啦!”
纸张哗啦啦一响,陆望拾起眼前最后一张碎页,甫一抬头,见到小朋友亮晶晶的双眼。
“不用谢。”
秦萝扬了扬下巴:“我们是朋友啊!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的。”
……朋友。
陆望已经很久没听过这个词语了。
他总是鼻青脸肿地上学,把许多孩子结结实实吓上一跳,不敢接近。
学堂里也有许多善良的小同窗,会时常送他一些疗伤的药物,但除此之外,便几乎没有其它交流――
曾经有几个孩子愿意与他做朋友,大家一起回家的途中,遇见了陆望烂醉如泥的父亲。
男人发疯一般地破口大骂,甚至神志不清想要动手,将所有人吓得四处逃窜。这样的情景发生过不止一次,直到男人对某个孩子挥动了拳头。
他彻底失去了与同伴们并肩而行的勇气。
从那以后,陆望就不再尝试去交朋友。
把书册先行放进储物袋,便到了前往医馆的时候。
秦萝在心里打着待会儿的小算盘,下意识觉得有些紧张。雪夜的小巷映衬了流水一样的月光,她本是踌躇满志地离开巷道,踏入大街的刹那,却不由一滞。
街道绵长寂静,路边的灯火摇曳不定,在层层晕开的昏黄色泽里,站着个身形高瘦的男人。
在他身边,是一段漆黑的大字:[陆望之父。好吃懒做,沉溺滥饮滥赌,败光家产,一落千丈。为赚取钱财,将亲生骨肉转卖于黑市,令其惨遭破体取骨。因酗酒过量,壮年暴毙。]
就算标注了拼音,一段话里也全是她看不懂的字和词语。
几近于条件反射地,秦萝向右一步,挡在陆望身前。
“不用这么拘束嘛。”
男人一改平日里的暴戾凶恶,居然朝她笑了笑:“我是陆望的爹爹,你就是苍梧仙宗的秦萝,对吧?”
他虽然在笑,给人的感觉却是愈发糟糕。男人生得高大却骨瘦如柴,阴冷残暴的气质若隐若现,勾起嘴角的瞬间,如同一只伺机而动的蛇。
秦萝脑子转不快,好在第六感强得惊人,对面站着的家伙是好是坏,一下子就能看出来。
她讨厌眼前这个人。
“恶心死了。这家伙想做什么?”
伏魔录冷啧:“他应该不敢对你动手吧?否则苍梧仙宗那些人动起手来,十条命――十万条命都不够他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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