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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山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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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依然手拉着手,继续沿着山道,在阴森的黑暗中一路往前走,途经过一座座上山时没有留意到的荒坟。

“对不起,我以后都不会再哭了。”女孩沉默了许久,忽然又说。

“嗯。”弟弟漫不经心地回答她。

....

入城的时候,负责收费的官兵还是之前收了哥哥四十个铜钱的那一位。

任这位官兵想破脑袋也没办法想到的是,之前那个很不起眼的穷小孩,不知道耍了什么花招,竟然把城主给骗住了,一下子,鱼跃过龙门,成为城里最近一期的大红人。

听闻这条消息以后,他没少为此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生怕那小孩记仇,把他征到那个什么狗屁降妖除魔大队里,喊他去找狐狸算帐。

那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啊!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人类是不能干掉那些该死的狐狸的。

什么降妖除魔大队,说白了,就是一个由头,实际上,那小孩所掌控的权利可不是闹着玩的,那他妈的是实打实的生杀大权!

只要他看谁不顺眼,他就完全可以把那个倒霉鬼收编到自己的降妖除魔大队里面,随后以队长的身份命令那个倒霉鬼不日出发,杀向那些罪恶滔天的狐狸。

那他妈是不要命的傻子才会去干的事儿!

正常人看见狐狸,躲都还来不及,谁会想到要去招它惹它,那不就是茅房里打灯笼,自己给自己找那啥么?

而他,作为一名抱着铁饭碗的编制内人员,之所以能够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能够混到如今地步,自然不可能是傻子。

他是一个精明的人,知道何种做法能够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相对那些不要命的傻子来说,他的选择就会变得很少,在那种情况下,摆在眼前的路几乎可以说只有一条...

那就是赶紧收拾包袱细软,彻底告别这座城市,然后像那些他一向看不起的流民一样,流离浪荡地在这片灾祸连连,四处苍茫的大地上,不断地奔波,不断地蹉跎。

夜空中有流星飞过,弟弟拉着女孩的手,经过了那位官兵的那一张五官扭曲的笑脸,接过了他跪在地上奉上来的一大盒银钱,随后径直地穿过了城门,走在回家的路道上。

“你看,我和哥哥就是这样变得有钱的,”弟弟忽然说,“这些人,总是把钱这种东西看得很重,所以,他们想要讨好别人,也就只能想到跟钱有关的勾当了。”

“钱是好东西,”女孩说,“我娘要是有钱,她就不会死了。”

“对啊,钱是好东西吧。”弟弟说。

“以前哥哥可以为了找到一块小小的碎银子,开心上整整一个晚上,”

“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我们不再缺钱...”

“不是从我们有钱开始,而是从哥哥找到工作,可以维持生活开始,我们...就不会为了钱多钱少的事情而快乐,或者难过了。”

“大概就是因为钱也就只是钱吧。”

“它的多与少,和你怎么用它,怎么看待它,其实是两码事。”

“其实,可能...等钱到了一定地步,它也就不再重要了吧,就好像我现在把钱都给你,你也不能拿去跟老天爷交易,把你娘的命买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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