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52)读你的费翔(2 / 2)
“晓红,怎么想起过来找
我了?”美东有气无力地问。
“想你了呗,上午跟两个姊妹去逛百货大楼,逛完了,她俩找男朋友去了,我没事就过来了。”
“我听说你推拿按摩挺好的?”美东依旧懒洋洋地躺着问。
“我推拿按摩?谁说的?”唐晓红奇怪地问。
我和倩倩也疑惑地看着唐晓红,又看看美东。
“我肩膀说的,我肩膀说唐晓红按得可好了,可舒服了,一按就好了。”美东说完憋不住地笑。
我们也反应过来了,跟着笑了起来。
“你个臭美东,叫你调戏我!来!我给你按按!好好给你按按!”唐晓红几步走到床边,用腿跪着按住美东,开始用手挠美东的腋窝,肋骨处。
“哈哈,哈哈~哎呀,不敢了。不闹了~我错了。”美东咯咯笑着,大声求饶。
“求我!承认错误!”唐晓红不依不饶。
“好好好,我错了,再也不敢了。”美东一再求饶。
唐晓红这才放开美东,捋了捋掉落下来的头发。走到美东的小镜子前,开始整理妆容。
美东也坐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万宝路,点上一根烟,开始吐着烟圈,不一会儿,房间里就云雾缭绕,飘满了万宝路特有的那种香气。
我们都在尽情地呼吸着二手烟,那个年代,不了解二手烟的危害,抽烟的人也多,很难找到一个无烟区域。
接下来,我跟美东在清点着箱子里的香烟数量,美东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唐晓红和倩倩两个女孩很自然地凑在一起开始谈一些女孩之间的话题,两个人拉着手,互相聊着,看起来亲密无比。
清点完毕,美东找了报纸和一个大网兜,把七条万宝路分别包好,放进网兜里。
摆在桌子一边。美东指着说,“放在显眼的地方,走的时候你别忘了拿。”
“好,忘不了,这么重要的事。”
“哎呀,好了,休息休息,听听歌吧?”美东双手向上举起,一边伸着懒腰,一边尽量伸直胳膊。
“好呀,你们忙活完了?听听歌吧。”唐晓红听见美东说,率先响应。
“听谁的?”美东一边找着一边问。
“费翔的!”两个女孩异口同声地说,高度一致。说完,两人互相笑着搂了搂。
“太帅了!费翔。”唐晓红眼里充满着渴望。
“是费翔让你转变了吗?放弃了做硬汉,成为小女人?”美东回头朝我挤着眼,问着唐晓红。
“对!怎么了?我就是觉得费翔太帅了,我要能有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唐晓红闭上眼,半仰着头,两只手抱在胸前,无限向往的样子。
“倩倩也喜欢费翔啊?”美东问。
“嗯,以前喜欢~”倩倩红着脸说。
“什么叫以前喜欢?现在不喜欢了?”唐晓红睁开眼,低下头,疑惑地问倩倩。
“嗯,现在喜欢别人了。”倩倩低着头说。
“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美东说着按下录音机的放音键。
“现在喜欢谁了?又出来新人了吗?比费翔还帅吗?”唐晓红还是迷迷糊糊地问着倩倩。
“傻乎乎的。”美东指着唐晓红笑着,“安心听歌吧。”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三月
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
唔,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的感觉象春天,喜悦的经典
美丽的句点,唔
你的眉目之间,锁着我的爱怜
你的唇齿之间,留着我的誓言
你的一切移动,左右我的视线
你是我的诗篇,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
录音机里传出费翔深情缠绵地歌声,两个女孩不由自主地随着录音机里的歌声轻声哼唱起来。
美东又点上了一支烟,一边吞烟吐雾,一边低头沉思着什么。
我听着费翔的歌,不由地想起来去年在河东高中的时候。春晚过后。校园里到处都有同学哼唱着费翔的歌。班里的女同学只要聚在一起。话题只有一个,就是费翔。
不聚堆的女孩也有,就是我的佳慧。只要我在教室里,佳慧永远是乖乖地守在我身边。坐在我前边,飘洒的长发调皮地在我课桌上扫来扫去。
躺在我抽屉里那丝秀发,就是那会儿趁佳慧不注意得到的。我的佳慧,真是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一曲放完,唐晓红的声音逗变得柔顺了,“美东,再放一遍吧,真好听。”
“哎呀,这么温柔了?好,没听够啊?那就再来一遍。”美东按下倒带键,听着机器里面,唰唰地在快速倒带。
美东按下停止,又按下放音键,听听不对,还没倒对位置,又继续按倒带键。
隔了一会,重新按下放音键,深情迷人的费翔又唱着情歌来了。
“想什么呢?海超。”倩倩坐到我身边,轻轻地问我。
“没想啥,听歌啊。听你的帅哥唱歌。”我笑着说。
“胡说,你肯定有心事,我心里的帅哥是你。谁都不如你~”倩倩贴在我耳边说。
“说什么呢?大点声~这么恩爱,别来刺激我们呀。”本来挺投入听歌的唐晓红突然来了句。
“你看吧,这歌只能听一遍,不能放第二遍,第二遍都听的不认真。”美东把嘴里的香烟在烟灰缸里摁灭,笑着朝唐晓红嚷嚷着。
“不是,倩倩和海超太过分了,影响我情绪。”唐晓红嘟着嘴,装作不愿意的样子。
“对了,晓红,我们班有个同学长得特别像费翔,找机会介绍给你认识怎么样?”我想起了郑伟。
“谁呀?咱们班吗?我怎么不知道?”倩倩抓住我胳膊,急切地问。
“我同桌啊,团支书郑伟。”我笑着说。
“他呀,想吗?”倩倩沉思了一会,“是有点像,眼那块儿有点像。”
“真的像吗?倩倩,找机会让我认识呀,海超。”唐晓红开心地跑过来坐在我的另一侧,学着倩倩。也挽起了我另一只胳膊。
70后的青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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