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280)火焰的一面(2 / 2)
我坐下来,不再劝她,憋在心里难受,发泄出来就好了。
这一段时间,倩倩憋在心里的事太多了。从上次旱冰场被撞开始,到唐晓红有时对她说的风凉话,可能这期间秦凯也来骚扰过她,但她没说,我也不知道。
可能倩倩一直还想尽量瞒着我,想继续保持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直至今天秦凯又来找她,被我撞到。
而且秦凯还把我叫到他家里去,而我竟然不害怕也跟他去了。这可能是倩倩最没想到,也不能接受的。
虽然我回来后,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责怪她的意思,但倩倩已经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了。
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么坏,秦凯做的这一切,好像让她被迫赤裸裸地站在了我的面前。
加上刚才,碰杯也能把酒杯碰破了,这其实没什么的,但小小的事情成了导火索,引燃了她心里的炸药包。
倩倩渐渐平静下来,不再大声哭泣,但还是不停地抽泣着。
我再次站起来,走到倩倩身边,手放在倩倩肩膀上。
倩倩把头靠向我,抽泣地又厉害了。看着倩倩难受的样子,也惹起了我的爱怜。
我轻拍倩倩,“好了,都过去了,不要再想了,没事了。”
“不可能的,海超,再也回不去了,你知道了我的一切。不会当做不知道,没看见过的。”倩倩边抽泣边喃喃地说。
“没事了,没事了,别想那么多好吗?”我紧着安慰着倩倩,人在脑子混乱的时候,是比较容易走牛角尖。
“海超,你喜欢我吗?”倩倩一下子搂着我的腰,把头贴紧我小腹问。
“倩倩,好了,咱今天不提这事了。开心一点好吧?”我想打马虎眼过去。
“不~今天你要告诉我~”倩倩又恢复温柔状态跟我说话了。
“喜,喜欢行了吧?不喜欢能在一起吗?”我想把倩倩的手分开。
“嗯~”倩倩又开始使小性了。
“倩倩,你听我说。咱今天好好吃顿饭,我也挺累的这一整天。”
倩倩搂得不再那么紧了,但还是把脸贴在我小腹上。
“下个礼拜就考试了,考完试我们好好谈谈,可以吗?”我把倩倩的头托起来,她脸扬着,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珠。
“真的?考完试你会好好跟我谈谈?是聊聊我们俩的事吗?”
倩倩追问我。
“嗯,对!”我点点头。倩倩的脸上中午露出了微笑。
“哎呀,别看了,太丑了。”倩倩看我还托着她的脸在看,一扭身子,站起来,去了卫生间。
听到卫生间传来流水和洗脸的声音,一会倩倩从卫生间出来,又去了自己房间。
我叹了口气,坐下来,看了看桌子上还未动的菜,抬杯自己喝了一口,伸手捏了两颗炸花生米丢进嘴里,嚼了起来。
炸花生米还是那么香,立刻回到了河东高中的时光。
我又喝了一口红酒,用手捏起来一片烤肠,丢进嘴里。
“嗯,香,好久没吃了。”我自言自语着。
正要再伸手去拿粉肠,手被打了一下,我转头一看,是倩倩回来了。
容光焕发的样子。重新扑了粉,瞄了眼影,涂了口红。深红色的,我心里最性感的颜色。
“哇,仙女下凡了,好漂亮。”我打趣着。
“去~,不准笑话我~”
倩倩又重新坐下来,“咱们吃饭了,让你饿了这么久。”
“没事,我是钢铁战士,扛得住。”我笑到。
“来吧,赶紧吃,鱼都凉了,凉了发腥。我再热一热,你先吃别的。”倩倩端着鱼站了起来。
“别忙活了,一起吃吧。你一走,我自己又不好意思吃了。”
“鬼才相信呢~,刚才我不在,看你自己吃的也挺欢的,根本没有吃不进去的意思。”倩倩鼻子哼了一声。
“嗯,我那是替你尝尝怎么样。事实证明,都挺好吃的。”
“哈哈,你真会说~跟你河东那个女孩也成天这么说吧?”倩倩不由自主地又回到这个话题上了。
“海超,你自己添酒呀,我这马上就好。”倩倩看把我噎得没话说了,也觉得不太好意思了,自己又把话题岔开了。
“哦,好的。”我闷声答应着。
“鱼热好了,快,趁热吃吧。”倩倩把鱼端了回来。
我端起杯又喝了一口,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嗯,不错,就是有点腥。”
“腥?不会吧?我做鱼一直不腥的。”倩倩好像难以置信的样子,拿起一双筷子,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挺好的呀,不腥呀~”倩倩瞪着眼看着我。
“那我怎么吃着发腥啊?”我又喝了一口红酒,伸筷子又夹了一块鱼放进嘴里。
“哦,我知道了~喝红酒吃鱼,是会感觉腥,今天应该喝点白酒的。”倩倩笑着说。
“是吗?还会这样的?”我不再喝红酒,又吃了点炸花生米和烤肠,掉回头来,再吃鱼。
“你还别说,还真不腥了。”我笑着点点头。
“我没骗你吧?”倩倩双手托着下巴,胳膊肘支在桌子上,天真无邪地看着我。
“嗯嗯,你说得对!”我连连点头。
“吃点拌白菜心吧,有海米和粉丝,我跟爸爸学的。”倩倩咽了口唾沫说。
“肯定好吃啊,你自己都馋成那样了,哈哈……。”我夹起一筷子放进嘴里。
边吃,边连连点头。
“不错!倩倩,你做菜真的很好吃。”
“喜欢吃吗?”
“喜欢,喜欢。”
“那我以后经常做给你吃,好不好?有人说,想要男人爱上你,就得先让他的胃爱上你……”
“谁这么胡说八道,愚弄良家妇女啊?”我一边继续往嘴里夹着白菜心粉丝,一边不那么清楚地嘟哝着。
“你~不这么认为吗?”倩倩柔声问到。
我拿着筷子,抬起头来,正好碰上倩倩炽热的眼神。
70后的青葱岁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