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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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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迟哥,你上星期咋不来学校啊?”

“真羡慕你,想不来就不来。”王霄双手托着脸,两侧的肉全被挤到中间,看起来不是那么可爱。迟喻从头到尾连个眼神都没给他,他侧身趴在桌上,不知道是不是醒着。

王霄瞥了一眼旁边做卷子的付止桉,他低头凑近迟喻:“迟哥的威严我现在才真是见识了,你不在的那几天,付止桉连书都不敢放你桌上。”

桌上趴着的那人动了动,慢吞吞的抬起头露出漆黑的眼,动了动嘴皮子:“你能闭嘴不,老子这儿他妈正学习呢。”

王霄这才看见男生身下压着的皱皱巴巴的卷子,左上角潇洒的两个大字:迟喻。

不开玩笑的说,王霄和迟喻同班了这么久,他还真没见过几次迟喻的大字。这人上学交作业的次数一个手都数的过来,时间久了老师也知道他什么德行,也不管他。

王霄瞪着迷茫的小眼,瞥了一眼他题号前已经写好的选项,试探道:“迟哥,这题你都会做啊?”

迟喻暴躁的把笔扔在桌上,长腿蹬在课桌下的铁杠上,仰着脑袋有气无力的开口。

“会个屁。”

小时候,不管哪个大人见到迟喻都会笑着说:这小孩儿长得真聪明。不知道人家是不是客气,但温华是听进去了,哪怕那时候她已经自顾不暇,但每天还是会坐在床边替他辅导功课。他从小成绩就不上不下,全班五十个人,每回都能考26名。又一次他考到25名,温华高兴的晚上睡觉都直说梦话。

现在对着卷子上密密麻麻的字母,迟喻有些丧气,小时候夸他聪明的,可能真是客气。

王霄从没见过迟喻这样,他低着脑袋想了想,瞥见自己抽屉里包着辣条的卷子,上面已经浸上了红油。他咬了咬牙,把卷子从抽屉里拿出来,又拿餐巾纸在上面使劲儿抹了好几下。

他迟哥长得已经这么帅,又这么有钱,这要是学习还好他妈还得了?

林静站在后门看了迟喻半天,多好看的一男孩儿,这会儿两条眉毛狠狠揪在一起,她居然在他学生脸上看出了张飞的意思,而且还是学校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学生。女老师对好看的男学生总是怜惜的,以前迟喻不爱学习也就算了,现在既然有学习的意思,那她一定要支持。

“从今天起,为了高三冲刺做准备,我决定分一个互帮小组。”林静站在讲台上,笑眯眯的继续道:“大家可以自由分组,如果不愿意的话,也可以我来分。”

林静话刚说完,迟喻便看着班里人全都把目光落在他身侧的男生身上,可这人正支着脑袋写数学,好像什么也没听见一样。迟喻垂眼看了看自己的英语卷子,除了选择题瞎蒙上了几个之外,其余的经过四十分钟还是一片空白。

忽然,迟喻觉得头顶有一道黑影,紧接着便是清新的薄荷发香,让人稍稍放松了些。

付止桉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黑色水笔,他白皙的手腕放在自己皱皱巴巴的卷子上,悬着的笔尖在题目上停留了两秒,落下笔圈出了一个选项。

“选这个。”男生的声音清淡,但每一个字,都稳稳的落在他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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