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白眼狼(1 / 2)
裘国义和徐招娣这些年混迹于赌场,认识不少干非法勾当的人,其中就包括王春花。
王春花几年前就开始拐卖儿童了,常年往来于河西省周边的几个省,也去过瑞青县。
王春花这个人也喜欢赌,并且是走到哪里赌到哪里,过赌瘾的同时,也可以借机会发展自己在各地的线人和帮手,方便自己在各处买卖儿童。
也就是在那种场合里,王春花认识了裘国义和徐招娣,并且有意拉裘国义和徐招娣入伙。
她向裘国义和徐招娣讲述了自己的「辉煌战绩」,炫耀自己靠着拐卖孩子挣了花不完的钱。
裘国义和徐招娣听得心痒痒,但两个人也知道拐卖儿童和赌钱的性质完全不同,一旦被抓到,轻则数年牢狱,重则小命呜呼。
他们最终没有答应王春花入伙,但留下了王春花的联系方式,说考虑考虑,如果要入伙再联系王春花。
打定主意要报复裘国正后,裘国义和徐招娣一商量,决定把裘华卖掉。
既可以报复裘国正,也可以挣一笔钱,简直两全其美!
至于违法犯罪的风险,在仇恨和对金钱的渴望的冲击下,早已被他们抛之脑后了。
于是,徐招娣给王春花打了个电话,表示自己要卖一个男孩,要价三千。
王春花得到消息,立马就带着牛大根去了瑞青县。
给王春花打过电话后,裘国义和徐招娣就一直在寻找拐卖裘华的机会。
终于,在正月十三那天,他们抓住了裘华一个人跑出家门玩耍的机会,用糖果把裘华哄骗到了家里,将孩子的身子捆绑、嘴巴堵住,装进一个大纸箱里,由徐招娣骑着自行车带走,交给了王春花。
裘华失踪后,大家开始寻找,裘国义和徐招娣假装自己并不知情,也跟着寻找。
再说到瑞青县的警方那边,在接到报警后,就开始对孩子进行寻找,同时也对孩子的失踪原因展开调查。
他们那个村庄,位于交通干道上,有一条大马路从村庄中间穿过,而且裘国正的家就在马路旁边,因此警方第一时间怀疑是有过路的人看到裘华一个人在外面外,临时心生歹念,将裘华带走了。
警方开始调查那个时间段路过的人,调查了两天,倒是查到了几个路过的行人,但陆续都排除了他们的作案动机和作案可能性。Z.br>
这个时候,警方开始将注意力,放在了村里人的身上。
虽然无论是裘国正一家人,还是绝大多数村里人,都不觉得这事会是村里人干的,但警方凭借经验,越来越地怀疑此事和村里人有关。
并且,他们很快就把裘国义和徐招娣列为了嫌疑对象。
倒不是有人看到了他们把裘华带到家里去,也不是有人目睹到了徐招娣骑着自行车驮着纸箱出门,而是因为裘国义和徐招娣在寻找裘华这件事上,表现得太过于积极了!
裘华失踪后,除了裘国正一家人之外,许多村里人都积极帮忙寻找,不少人为了找孩子吃不好睡不好,颇为劳累。
但在警方看来,这些人如此表现,很正常。
可裘国义和徐招娣也这样跟着吃苦受罪找孩子,就不正常了。
他们好吃懒做、嗜赌成性,他们和裘国正闹掰了,自从裘国正回来就没有正儿八经地说句话,几天前还被裘国正赶出家门。
这种情况下,他们却跟着尽心尽力找孩子?
虽说也有人疑惑地向裘国义和徐招娣询问他们为何如此积极,而裘国义和徐招娣回答说大人之间的矛盾是大人的事,和孩子无关。
但是,他们平时是这么明理、无私的人吗?明显不是!
他们还不如说自己是想找到孩子,然后向裘国正索取报酬,才更符合他们的本性。
因此,警方怀疑上了他们夫妻二人,并计划针对他们展开调查。
但瑞青县警方还没来得及着手调查,沧海市的消息就传来了,并且很快就传来了王春花招供的信息,也就是徐招娣的一些特征。
其实,王春花耍了个花招。
她交代了,是想捞一个主动交代的名头,减轻自己的责罚。
但她撒谎了。
因为她不承认自己以前有过拐卖儿童的罪行,可裘国义和徐招娣知道她以前就是干这个的,所以她并不想让警察把裘国义徐招娣抓到,以免他们经不住审讯,把自己的事情招供出来。
因此,她描述徐招娣是河东省口音,还说徐招娣的痣长在了眉毛位置,这些都是要误导警察。
至于为什么没有完全编造一个与徐招娣完全不同的体型,并且干脆不提那个痣的事。
一方面是以她常年撒谎的经验来看,说谎就是要半真半假,才容易被相信,完全说谎反而容易被看穿,所以编造谎话的时候习惯性地就半真半假了。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认为,警察根本不可能找到徐招娣。
她认为,徐招娣是从其他地方拐的孩子,离孩子的失踪地很远,毕竟那孩子的穿着一看就不像是农村人。
既然如此,孩子失踪地的警察,根本不可能将孩子的失踪和距离失踪地很远的徐招娣联系到一起、将徐招娣列为嫌疑人。
而只要徐招娣没事,自己再咬紧牙关不承认以前的罪行,那么警察就拿自己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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