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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两个问题,问懵学校招生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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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江夏忙完手头工作,找个机会溜到办公室外的一处走廊拐角,给明远实验小学招生办打了个电话。

学校的电话是老叶给的,铃声响了几下,很快接通。

“喂,哪位?”

对面是个略微沙哑的男人声音,听声音应该在四十岁上下。

江夏按下录音键,直接道明来意:“你好,我是贵校一名学生的家长,有件事想咨询你们一下。”

电话那头微微沉默,猜出他的来意。

“是问午休费的事吧?”

江夏心中暗道,看来因为这个收费决策,已经有不少人给学校打过电话。

“对,我想问一下,贵校基于什么理由决定收取这笔费用?”

电话那头道:“午休费这个事情,是学校经过慎重考虑,结合市里面下发的文件,最终做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老师更尽职尽责地服务大家,方便学生和家长。”

“而且这个收费也不是强制的,你们愿意在学校午休,那就交钱,如果不想交也没人强迫。”

江夏反问:“可不交钱孩子就不能在学校午休,不也等于一种变相的强迫?”

“这怎么能算强迫?学生又不是非得在学校午休。你们交的是老师的服务费,又不是场地费,老师牺牲中午休息的时间帮你们带孩子,总不能让人家白干吧?”

江夏:“你指的服务包括哪些服务?”

“啧……这个还用问吗,你们家小孩子在学校午休,万一中间跑出去出了事怎么办?万一突然生病怎么办?万一小孩子发生矛盾打起来怎么办?”

江夏敏锐地抓住问题关键点:“那这样说,如果孩子在午休期间发生了意外,是不是就算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电话里的声音顿了一下,“……这个,也要看情况的。你把孩子送去托儿所,万一出了事,也不能全赖在托儿所头上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老师只是起到看护作用。”

江夏听懂了,交钱你们得交,万一出了事,到底谁负责还是两说。

“好吧,那我再问几个问题。第一,你说的这些服务,有没有可能本来就包含在校方的责任范围里?如果按你这个说法,非午休期间学生如果在学校里出事,校方要不要承担责任?”

“如果要,为什么同样承担责任,非午休期间就不用额外交钱,午休期间就要交?如果不要,是不是违背了学校的基本责任和相关法律制度?”

电话里那人被他问得一愣,迟疑道:“午休期间,老师们要正常休息,这个时间段让他们看护孩子,属于额外的工作负担,肯定不能和正常工作时间相提并论……”

江夏打断道:“那请问,老师上班领取薪水,是按工作时间制,还是工作日制?据我所知,教师行业的工资应该是绩效工资制吧?”

“呃……什么意思?”电话那头没弄懂他说这个是想表达什么。

江夏微微一笑,“如果老师的工资是按工作时间制计算,既上一小时班就领一小时薪水,那午休期间加班,领取额外报酬也在情理之中。但既然不是按工作时间制计算,所谓额外工作负担的说法就不成立,毕竟咱们国家也没有法定的午休时间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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