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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第二场规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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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陆远道趁着月夜,出发杀人之时……东莱城的另一路人马也已经到位。

“开门。”

随着一声冷喝,缉刑司门前的月光被打碎,月色之中顿时就柔进了些许血色。

“钱司长,您怎么来了?”

守夜的缉刑司成员,看着这尊大佛,顿时汗流浃背。

他迅速将自己这段时间办的所有错事都在心里盘算了一遍。

最终也没能找到可以惊动钱无疆的大事。

突然之间,他想到了今天黄昏时发生的冲突。

难道是今天庞队关了钱队长让他不满了?

可不应该啊!调令不是他自己下的吗?

他想不明白。

而他的不明白很快也就变成了明白。

因为一份公文已经明明白白的贴在他的眼前——

嫌犯陆继东,无罪释放。

至于最后的署名,也当然只能是钱无疆。

陆继东?

看到这个名字他心里咯噔了一下。

有些颤颤巍巍的说道:“钱司长,这恐怕有些不合规矩。”

“就在刚才……嫌犯陆继东已经被吴队长特别标注,想要释放恐怕……恐怕还需要司长亲自批文。”

他口中的吴队长,正是东莱城缉刑司黄阶大队长。

同时,他也是元荣华的顶头上司。

“嗯?”

等他说完,一把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而抽刀之人自然不可能是钱无疆。

事实上,钱无疆从进门以来都没正眼看他一下。

他的视线从始至终都是在那座最高楼。

可就在抽刀的时候,他的声音却再次响起,“既然刚做标注,那取消就是了。”

“正好……他现在人就在这。”

缉刑司的每次值守都是由四个大队分批值班。

天、地、玄、黄四支大队,以及四位正副司长各负责一天。

至于今天,刚好就是吴超所带领的黄阶大队,以及一位郑姓的副司长在值守。

正是因此,钱无疆才会说吴超就在这。

而如果他不在,那事情就更简单了。

在值班期间玩忽职守,最高是可以去职的。

而一旦去职,那前朝的令,又怎么能管本朝的官?

至于说他这一位副司长又为何需要一位大队长才能放人。

这就和缉刑司的管理体系息息相关了。

若是一般情况,他这个副司长别说是放一个人,哪怕是放一群人也是合规矩的。

陆远道就是如此。

可他又为何被赵锦云指责说不守规矩。

这就是钱风的问题了。

因为他干脆是先上车后补票……顺序乱了,自然也就不合规矩了。

而眼下的这个情况则是在于,陆继东被“标注”了。

不要小瞧这个标注。

按照缉刑司的规矩……凡是被标注的,都是涉及大案的,甚至是要上报州城才能审理的。

且一旦标注,都需要越两级“解封”。

如果是像元荣华这种小队长标注的话,钱无疆作为副司长是有权“解封”的。

可现在标注的人是吴超——缉刑司黄阶大队长。

被他标注的对象在整个缉刑司内,就只有赵锦云这个正司长才有资格解封。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位黄阶队员说钱无疆不合规矩。

无他,他没资格!

可现在刀都已经拔出来了,有没有资格他说的不算。

还好,还好……

一道声音及时出现,拯救他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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