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7章 林洛告状,本官无罪(2 / 2)

加入书签

王小六实话实说。

林洛淡淡的笑了笑,“走!”

其实学政卖得儒巾襕衫,质量差的很,还比不上林洛在公鸡村逢年过节穿出来的好衣服。

穿起来也不太合身。

但在王大虎和王小六眼里,这套衣服有加成加成,就跟皇帝的龙袍一样。

“咚!咚!咚!”

来到衙门外,林洛跳下驴车,用力的敲响鸣冤鼓。

按朱元璋颁布的《大明律》,大明百姓皆可击鼓鸣冤,官员必须及时受理。

皇城午门外,也有一个鸣冤鼓,比衙门口的还大,敲响直接就能惊动朱元璋。

所以,不消片刻。

两队手持水火棍的衙役捕快,鱼贯而出。

“何人击鼓,何人鸣冤,可有状纸……”

班头喝道。

气势汹汹,连珠炮似的发问。

普通百姓被这么一套下来,心里首先害怕,很容易就被衙门糊弄过去。

但一看到林洛的衣衫打扮,班头后面几句小声不少,“原来是秀才老爷,您怎么也来敲鼓?”

“我有冤情,我要面呈孙府尹!”

林洛停下击鼓,大声道。

班头拱拱手,不敢造次,“老爷您里面请,我家大人即刻升堂。”

王大虎靠在驴车上,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

去年,王大虎也跟着林洛来过应天府衙门。

敲了鼓。

可是衙役压根不准他们进去,想见府尹大人,没门!

就在外面,随便找了个茶馆。

班头作证,把火锅店以八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挨千刀的钱有德。

王大虎不忿,差点挨了捕快的棍子。

现在林洛换了身份,班头换了人,态度也变了。

哦,听林洛说,连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都换了。

“来者何人,何事告状?”

应天府尹孙志用和班头一样,先是发问,然后伸手去抓惊堂木。

想了想,还是算了,轻拿轻放。

“读书人,如何能像草民一般,成何体统?”

孙志用盯着跟在衙役后面的林洛,哭笑不得。

读书人,就算原本家境贫寒。

但考中秀才,朝廷的补贴足够生活。

而且免交税,免徭役,还能合法拥有奴仆……

总的来说,孙志用端坐高堂上,其实和林洛算一个阶层的。

“大人,钱有德,栽赃陷害,下毒杀人!”

林洛理直气壮。

“应天府尹,目无律法,胡乱判案!”

孙志用一看状子。

好家伙,连中小三元!

这年轻人只比本官当年差一点点!

还是在应天府,大有前途!

“林洛老弟,你告的是前任府尹,他已经伏法,前案与本官没有关系,本官无罪。”

孙志用离开座位,走下堂来,首先给官衙脱罪。

百姓怕官,是千百年来一代代刻下的烙印。

实际上,洪武年间的官吏,也挺怕百姓告官。

前几年,洪洞县有个叫姚小五的,来到应天府敲响午门外的鸣冤鼓,结果不光把本州知府拉倒午门外斩首,连当朝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诸多大臣,一并斩了!

孙志用也是在前任高府尹被砍了以后,补缺主政应天府,能不怕吗?

“大家同为读书人,老弟不用太客气,你尊师何处,座师可有一同前来?不如同去后堂一叙,何必在堂前分辩,空惹得百姓议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