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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章 第四十八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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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绕了满身的雷电伴着它的满腹不甘,一起消散于天地间。

消耗不少的顾峥取出丹药服下,缓了会,忽的身形一顿,就地盘膝坐下。

已经开始放晴的天空不知何时,又有大片乌云压境,厚厚的云层间,隐隐有雷光乍现。

顾峥对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因为他早已经历过。

快速的又取出两瓶丹药吞下,云层中的劫雷就分毫不差的劈下,比之不久前魔风狼弄出的霹雳,威力更是可怖。

或许是因为曾经失败过一次,这一次的劫雷,比之普通的劫雷,更加凶残,一道更比一道凶,威力成倍增长。

顾峥抗了足足二十七道劫雷,天空中的劫云才逐渐散去,露出被遮挡着的太阳。

顾峥缓缓睁开眼,站起身来。

把早已死透的魔风狼的尸体装进了护腕内,没有就此离开,反而向着更深入走去。

他还未突破时,都在内围待了快半个月,如今突破,更要多动动手,稳固稳固。

顾峥径直走着,忽的,脚下一顿。

一株拟态成普通野花,隐藏在路边草丛中的龙兰花正静静的泛着幽光,引来最为挑食的刺蜂的骚扰。

顾峥俯下身,小心的将其连根挖出,收入护腕中。

龙兰花是炼制破厄丹的主要材料,温珩想要炼制破厄丹,却苦于没有材料,把这个带回去,温珩应该会喜欢。

想到那个一心想跟着自己来的少年,顾峥心底不由一软。

算算时间,选拔赛已经开始好几天了,也不知道温珩是否有轮到上擂台。

这次没带人出来,再有下次,还是把人带上好了,也免得惹人不高兴。

远处忽有动静传来,顾峥抬眼望去,一头独角豪猪正吭哧吭哧的用左前蹄刨着地,大似铜铃的双眼死死盯着自己。

顾峥手腕翻转,长刀在手,向着独角豪猪走去……

……

*

都城——

对温珩来说,有人可以陪着每天随时随地的陪自己一起切磋比试,实在是一件叫人高兴的事。

选拔赛已经开始了好几天,他已经拿下了七分,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并没有遇到什么难缠的对手,每一次都赢的很轻松。是以,对他来说,去打擂台还不如在家里和九阳一起相互喂招——已经是开光期的九阳当然比那些在擂台上交过手的要强的多。

加上九阳在修炼一事上尤为认真,每一次和温珩交手时,都不会放水,以至于温珩虽然总是输,但也进步的飞快,每一次切磋都从中获益,看向九阳的眼神不禁越发惊喜。

九阳对于城中的一切都感到新奇,温珩便投桃报李的在这些天里,陪他将整个都城都好好逛了一遍——虽说他自己其实也没有多熟悉,但是他身边有两个忠心耿耿又很是得力的小厮啊。

同样对酒楼的特色烧鹅赞不绝口的九阳在饱餐一顿后,高高兴兴的又打包了两份,准备带回去晚上当宵夜。

看着九阳拎在手上的烧鹅瞬间消失,温珩若有所思的挠了挠下巴,身上有储物道具,看来九阳的部落也未必很穷啊。

温珩的视线在九阳身上打了个转,从对方手上的那些戒指、护腕、臂环上打了个转,猜测着哪一件才是储物道具,毕竟,九阳身上穿了身兽皮装,别说荷包样式的储物袋,他那衣服上连个兜都没有。

九阳看见某一家店铺,忽然眼前一亮。“啊,阿珩,那里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

温珩顺着他手指指的方向望过去,了然。“是间首饰铺子。”

这里的首饰铺子当然不是只有装饰作用的凡品,而是特地炼制过的法器灵器,好看又实用,除了价格贵没别的缺点。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类铺子的生意,就从来没有差过。

九阳一听,更高兴了,扭头就往那首饰铺子里冲,“我要买给阿姐!”

等温珩跟着走进店里时,九阳两只手上都拿了好几样,一双眼睛还在不停地扫货。

近来因为选拔赛之故,外来人口激增,各个铺子老板都赚的盆满钵满。而这家首饰铺子的掌柜,看着九阳手里那满满一大把,更是笑的合不拢嘴。

“阿珩,你看!”

发现了目标的九阳兴奋的嚷了起来,“这个好看!给阿姐!”

说着,就想伸手去拿。

掌柜的正殷勤给大肥羊九阳介绍着,“客人好眼光,须知这支发簪乃是……”

一只白净纤细的手,突然出现,并且赶在九阳之前一把夺过盛放在锦盒中的发簪。

“这支簪子,本小姐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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