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1章 李光明的轨迹(之五)(2 / 2)
没想到,仅仅几天的相处,她已对李怀东产生了难以名状的情感。
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对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子动了心。
李怀东个头中等,相貌只能算五官端正。他性情沉稳,不大言语,缺少浪漫更缺少对爱情的冲动,在林怡羽面前表现得中规中矩,始终保持着对她的尊重。
林怡羽却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了他。
甚至,毫无理由——若非要对她的喜欢找一个理由,那就是李怀东舍己救人的英雄主义感动了她。
但,以林怡羽的敏感和聪明,她认真分析过自己对李怀东的感情,这可不是头脑发热时对救火英雄的盲目崇拜,也不是对普通男人的好奇和偏爱。
她喜欢他,是看清了这个男人有颗真诚、善良、正义的心灵。
比起那些油头粉面、夸夸其谈的纨绔之徒、比起象林怡轩那样的富家子弟,李怀东的朴实无华象尘世间难得一见的瑰宝,闪烁着令人感动的光华。
林怡羽离开时曾说会写信给李怀东。
李怀东觉得她会写信给自己,短短的十多天相处,他已知林怡羽是怎么样的女子——任性,但热情,果断,但善良,固执,但分得清人间黑白。
她的信果然纷至沓来。
一星期一封,到后来的每天都在写信,她在字里行间写着鼓励,也写着惦念,最后表达着对他的思念。
李怀东何尝不懂林怡羽的心情。
他认真考虑过这份恋情,认真分析过结果。
他明白自己当将来来的命运走向。
他必须抓住人生中的转折,必须把握住生命中的契机和奇迹。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李怀东深以为是。
他问过自己:得到林怡羽是为了什么——爱情和人生的转折吗?
他回答自己:两者都是!一定是!
别人只看到他和林怡羽相爱时的幸福美好。
而林家的掌门人林伟自从儿子提出异议后考虑了几夜。
在女儿结婚前他不得不拟出一份协议,关于家族利益也关于林氏集团的将来。
协议的内容大多在维护女儿的婚姻,剩余的是在维护儿子的尊严。
——协议规定:李怀东婚后不得与故乡的人有任何联系,以防他隐瞒了不该隐瞒的过去。
协议还规定:李怀东将来不会有任何继承林家财产的可能,但林怡羽享有与林怡轩同等的权利。
权利在义务之下。
义务表明:林家的事业,必须由出色的人做出出色的事,如此才能享受应得的权利。
李怀东签字画押时很高兴。
林伟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没有多说什么。
但他的眼神望着李怀东时满是爱意,李怀东明白,那是一个老人对儿子的期望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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