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匪性(1 / 2)
土匪王三四,出生在甸花坝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父母双亡,童年时代,他跟随姐姐,一直在甸花坝靠乞讨维生,后来,姐姐到甸花坝一户人家,当了童养媳。
王三四去富裕人家放羊,混口饭吃,某日,羊被老虎咬死了十来只,王三四因为害怕被责罚,不敢回家,只管逃到山上躲藏起来。
王三四到山里躲了几天,到底抵不住饥饿,跟着从山里跑出来,跑到观音庙乞讨。
一个过路的商人见到他,看到他可怜,把他带到焦石洞,以2500文钱的价格,把他卖给炳林夫妇,做了炳林夫妇的养子。
炳林夫妇后来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开始在心里冷落王三四,王三四的性格,逐渐变得乖张起来,逐渐变得凶狠起来,他将炳林家的羊全部杀死,炳林夫妇见状,十分气愤,过后把王三四送到军营,他们想借军营严苛的纪律,去改变王三四的性格。
到了军营以后,懒散惯了的王三四,受不了军纪的约束,常常任意走出军营,到处游荡,到处惹事。
有一次,王三四约了几个人到酒馆喝酒,几句话不合,动手打伤酒家老板娘,旁人跟他评理,他竟然动手,把酒馆砸得稀烂,回部队以后,他受到严厉的斥责,挨了四十军棍,关了半个月的禁闭。
一天夜里,王三四用匕首戳死卫兵,带着枪枝越墙而出,逃回焦石洞,纠集起长毛老二、尖嘴老三等五六十个士匪,打制了一批长矛、大刀、匕首,正式当了土匪头目。
当上土匪头目,王三四打探到观音庙打歌会,每年都会盛况空前,当即带着几个暗藏手枪的土匪,经过乔装打扮,冒充山区农民下山赶庙会,打探虚实。
王三四来到观音庙,看见摆摊做生意的两个姐妹,长得花容月貌,天姿秀色,当即起了坏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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