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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8章 最后的愉快日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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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佗在山坡上待了很久。

他还是忍不住去给兄弟们在坟前倒酒。

一旁的沙枣树受不了这里的炎热多雨气候,它们要想在这异乡的土地上生活并且扎根,起码要经历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年的进化和变异。

沙枣树总是在这里死了活,活了死,土生土长于干旱黄土地上的树,到了这南方水乡,它要面对的事情还有很多。

眼下存活下来的人,一半有上天眷顾,一半是信念顽强。

赵佗那粗粝的大手,捧着一束束花,从山坡的这头走到那头。

他一直望着西北方向的山,微风吹来,猛然感觉自己的脸上有凉凉的水,他抬头望着天空,上面是一片清澈的蓝。

碧空万里,远处残阳如血……

赵佗不知道他该怎么办。

是的,越是有责任心的人,他越是要考虑很多方面,这就导致他们负责任的同时,也会犯过错。比如会非常犹豫,经常摇摆不定。

而任嚣建议赵佗做的这个决定,赵佗深知其对大秦帝国的影响。

他虽然读的书不多,可是你要知道,赵佗是一个非常好学的人。自从他成为将军,别人都在晚上喝酒找美女,可是他不,他会去听人讲述历史。

因为当他发觉,所谓的战争,不过是权力斗争的一种形式,他就不得不去深入了解这样东西。

让赵佗在短暂的时间内做出或者做一个好决定,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换做别人,也许吓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甚至想要从此和任嚣断交。

至少赵佗在这件事上表现的是十分克制、清醒、冷静。

而扶苏到了这里,也不过短短十几天罢了。算算时间,这个时候的季布还是季布,他没有变成黥布,还走在从家乡到咸阳的路上。

一路上除了受苦受累之外,他还会做些秦始皇只要做了就会被嘲笑的事情,在路边撒尿在树上刻個字,季布到此一游。

在等级森严的秦国,庶民能做的事情,皇帝做了,那性质就会被改变。

甭管我们现任的大秦始皇帝到底有多么英明神武,骨子里是个怎样的潇洒快活少年,只要披上了那身皮,他就有无数数不清的苦衷,以及无数的不自由。

还是说扶苏和张良吧,命运牵引着他们早晚要有交集。

扶苏主要是看这里的将与士都很喜欢他,他才敢这么快开始提经商的事情。

提了之后,将士们也更加愿意支持他,对他感到很亲和。

只是扶苏担心,自己再有作为的话,有些窗户纸,就要被捅破了。他想要上位,可是要考虑继位的方式,手段,乃至继位以后的影响。

甚至于,他以后要如何立太子呢。

夜深人静的时候,扶苏也在思考这些事情。

扶苏不再在将军们面前摆出养尊处优的那一套,说实话,换做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在见到百越战争的惨状后,他都不会有心情摆架子。

将士们很少有看起来神龙活路的人,大部分人在炎热的夏天又晒又闷,好些人中暑了。

扶苏能做的只能是给他们希望,乃至让他们高兴愉快些。

扶苏白天待在馆舍,傍晚趁着凉快的时候,点上篝火,出去和将士们一起喝酒唱歌,让士卒们看美女跳舞。

亲民,是最好的形象包袱,也是最轻的形象包袱。对于真正心里装着民众的人来说,这也不算什么包袱。

只要你肯放下架子,和庶民平等,那你不管做什么,都会得到人的喜爱。

这是扶苏从刘季身上学到的一个法宝。

做人不要太过高傲,即便是皇帝,也要对庶民有敬畏之心,不要因为他们没有权力又或者出身平凡而瞧不起他们。

因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报复心最强的民族。

贪官污吏,皇帝作为,桩桩件件,庶民们都不糊涂,他们只是不说罢了。

等到你让他们活不下去,他们就会让你活不下去。

这……就是所谓的历史。

几千年、也许几万年来都是如此,换汤不换药。

为此,扶苏深知,要想保住他们秦国嬴姓赵氏这一支的皇位,并且让大秦长久地存续下去,就一定要宽厚的对待庶民。

庶民的支持与他的皇位,一直以来都是两面一体的。

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扶苏和将士们一起坐在篝火旁吃烤肉,士卒们都很兴奋,太子亲自陪着他们来这里受苦,他们敲打着鼓,拍着战车梆子,大声地用嗓子吼着秦乐。

嘹亮的歌声传遍四野,漫天繁星只敢静静地眨眼。

楚国人躲在最后面,嘴里面念念有词,“真是一帮没有音乐的蛮夷。”

就是百越族人,在听到这样的歌声后,一个个都忍不住吐槽,“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他们根本没有音乐,唱歌就像是在喊话。”

有一说一,现在的这个状态,对于秦国从上到下都挺好的,大家也仿佛处在一种久违的幸福里。

秦始皇被钳制,不得不听取谏言,他不能再为所欲为。庶民们不用再承受更多的苦难,扶苏让他们的苦难终于一眼望到了头。

而另一方面,扶苏实力既壮,他选择的下属也都是实力非凡之人。即便扶苏不在咸阳城,他们也能够保全自己,甚至通过钳制嬴政,不断地壮大自己的实力和影响力。

扶苏的太子之位,十分稳固。

但是,扶苏和嬴政都很清楚,对方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嬴政在赌扶苏不敢子造父反,背上骂名,到时候在天下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以后他治国也势必被人诟病。

扶苏则在赌,嬴政全盘推行郡县制,到底得罪了多少人。他得罪的人,失去的人心,那才是支撑他政权的基本。

扶苏喝着酒,时不时看起来心事重重。

吕泽坐在末位,正吃着烤猪腿。

这可是从林子里捉到的黑野猪,不是家养的那般,其为大火猛烤,这肉外焦里嫩,焦黄的牛肉表面滋滋冒油,配上胡椒粉,微微撒点盐,既有肉的香味,又有着胡椒和盐的调味。

第一口吃下去,嘴里冒油,调味和肉的原始滋味碰撞在一起,立刻像是钩索一般,紧紧地勾勒住人的肠胃,让人忍不住狼吞虎咽。

这烤野猪肉也太香了。

吕泽一刀一刀将猪腱上的肉刮下来,一条一条喂入自己的口中。

众人都忙着喝酒,忙着应酬,谈天说地。

吕泽则慢慢地咀嚼着肉。

灌夫望着吕泽,只觉得惊讶,“这个肉有这么香吗?”

“香啊。我一辈子没吃过这么好的野味。”

灌夫望着吕泽,一双眼瞪得大大的,怎么他没吃出来。

吕泽望着灌夫已经吃完的一块烤腿骨肉,其骨头还扔在面前。

灌夫不好意思地摸着头,“怪我太饿了,狼吞虎咽,一口气吃完了,愣是没尝出来什么味道。”

灌夫坐在了吕泽身边,和他讨教怎么吃能更香。

当两个很能吃、很爱吃的人聚在了一起吃东西,那别提多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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