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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他是皇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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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森特真有点害怕了,秦军那种不要命的冲锋方式使埃森特顿时有种面对野兽的感觉。/是的,就是面对野兽,还是一群不知道什么叫死亡,什么叫疼痛的野兽。

这次带来的装甲坦克有一个师,刚才在和蜚蠊独作战的时候已经损失了不少,这次再经过第四部的这么一下,已经所剩不多了,埃森特考虑着要不要继续前进时,他发现自己距离前方那个一直矗立不动的军队已经不足八百米了。

秦旭此时已经恨的双目充血,看见m军朝他们冲来,大喝一声:“长刀所指,所向披靡!杀!”

“杀!”身边暴起的一声如雷声般的吼声差点把秦旭吓下马,扭头一看,原先在秦旭眼里一直傻不愣噔的秦节突然像变了身的奥特曼一样,拔出长剑第一个冲了出去。

“靠!”秦旭看见他冲出去了,也欲跟上,哪知身边的赵宏抓住秦旭的衣角焦急的道:“陛下,让他们冲吧,您龙体要紧,不可轻易冒险啊!”

看赵宏那迅捷的身手恐怕是早就有所准备的,秦旭使劲挣脱了几下,哪里挣脱的开,看见队伍前方的骑兵已经启动,整个队伍除了他们这边已经开始缓缓向前了,秦旭急得大吼一声:“朕命令你放手,否则,杀无赦!”

赵宏一惊,松开了手,转瞬间反应过来如果秦旭就这样冲出去死在战场上,那不单单他会被杀头,连……“陛下!”赵宏无奈的喊了一嗓子,只好拿起剑跟在秦旭屁股后面去追这个要命的祖宗了。

秦旭马快,几步便冲到了步兵身前,可是他却没有奥特曼那种骑术,只见奥特曼变身后几个纵身就躲开了步兵不断向前突进,秦旭无奈只好跟在步兵后面慢慢冲,此时,秦旭陡然想起如此冲锋跟送死一样,忙下令:“不要理会坦克,冲过去,冲过去,坦克交给步兵!”

八百米的距离说长也长,可是对于骑兵而言,其实只是挽几个刀花的时间而已,特别是两方都在迅速靠近的情况下,碰撞的时间更是短暂,秦旭刚刚说完不到三十秒,秦节等人就冲到了骑兵队伍里,坦克已经近在眼前。

幸好秦旭下令的早,秦节等人俯身靠着高超的骑术几个闪身窜过了坦克群,也多亏此时埃森特的坦克已经不多了,并排开来也就几十辆而已,而坦克后面的则是在装甲车上或者在地上奔跑的m军士兵。

等秦旭跟着步兵吃了一嘴沙尘冲到坦克面前时,秦节带领着秦家骑兵已经在m军步兵群里杀了一个来回。

m军士兵个个体格健壮,身材高大,生死之间也爆发出了极其强悍的战斗力,经常是好几个士兵同时抽出军刀猛刺秦家骑兵,战马吃痛,将许多骑兵掀下马背。

秦军上马是所向披靡的骑士,下马则是纵横无敌的步卒,一腾身跳起抽出长剑开始了白刃格斗。

m**人也不是吃素的,虽然武器没有秦军长,但是锋利度却一点也不差,特别是这些m军现在人多,拼着一个人让秦军捅穿也死死抱住秦军士兵的身体,让自己的战友得以欺身将秦军至于死地。

秦节奥特曼别看他平时似乎窝窝赧赧的,但是能成为一军之主绝对不是凭借着关系走后门这些野路子,只见秦节闪躲转身,脚步微错,手中的长剑或刺或洗,或劈或斩,几步之间已经格杀了数名m国大兵。

其实剑本身并不适合大规模械斗。春秋以前,作战以车战为主,车战所用兵器以长兵―――戈、矛、戟―――为主;短小的剑对战车上的甲士而言,无直接的斩杀之用,主要用途是“防检非常”,即用于防身,用于弃车后的短兵相接。所以它主要配备给作为“致师”的虎贲(敢死队性质的步兵勇士),以及随车步战的“徒附”。

到了战国,骑战步战皆大大发展,迫切需要相应的短兵,剑的位置便骤然提高。这时,为了提高杀伤力,剑体需要加长,但由于当时铁的锻造冶炼技术才刚刚开始,其成熟度远远不及青铜,再加上大秦人那独特的思维模式,于是出现了近一米的青铜长剑!而相对于当时的六国来说,最长的剑不过六十至七十厘米!!这就是说,在战场上,往往秦军的剑已经刺进你身体三十厘米了,你的剑连人家边都没有碰到!!!

再看看现在的战场上,m国大兵们用的武器连当时六国的兵器都更不如,大部分是短小的军刀,虽然军刀一般制作精细,材质都是百炼钢,但相对于青铜剑来说,唯一的弊病就是太过短小了。秦军的格斗搏杀技术又是从与六国的征战中用鲜血积累起来的,跳、躲、腾、闪每一个错步都能轻易划破m国大兵的喉管而不让他们的军刀有机会和长剑相撞。

剑术在传统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舞练”,着眼于寓兵于舞,赏心悦目,行气活血,养性抒情。公孙大娘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另一类是“相击”,目的在于格斗,讲究以短乘长,后发先至,撩刺纵横,克敌制胜。其他时候不算,反正现在秦旭认为秦节是其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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