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四千零一章 成功了(2 / 2)

加入书签

扣动扳机的一瞬间,子弹脱膛而出。

然而,当子弹击中靶心的一瞬间,一道刺眼的紫光爆发而出。

所有人都是忍不住的遮挡了一下眼睛。

而卡尔和罗伯特则是惊呆了——

what?

什么玩意?

卡尔和罗伯特一脸的懵逼之色。

紫光消失后,所有人瞪眼一瞧,子弹打中的靶心,只有一团黑点点,是炽热的紫光给灼烧了一下。

哈哈!

琼斯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卡尔,你们fci设计的这个手枪和子弹,没有半点杀伤力不说,还没有闪光弹好使。琼斯大声说道。

在内行人看来,这个爆发出紫光的子弹,和闪光弹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闪光弹,又称致盲弹,是一种以强光阻碍目标视力和噪音阻碍目标听力的一种轻型非致命武器。

然而,闪光弹的致盲范围,绝对不是这种紫光子弹所能比的。

更何况,这颗子弹必须打中人的身体上,才有最好的致盲效果,然而,既然能够打中敌人,直接一颗普通子弹能要敌人的命了,这不是多此一举嘛。

反而这样一开枪,还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得不偿失!

所以,琼斯才会觉得滑稽的大笑出来。

罗伯特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只是负责和fci对接的工作,并没有看过武器的设计图纸。

现在发现这种武器,简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忍不住都是发黑起来,这不是瞎胡闹,瞎扯淡嘛。

浪费时间!

卡尔能够感觉到罗伯特脸上的冷色,脸色也时有些不自然起来。

然而,没有人注意到的是,陆轩眼中满是兴奋之色。

成功了!

我真的是个天才!

陆轩内心里在呼喊着,浑身都是为之微微颤抖了一下。

按照他的设计初衷,刚才那紫光正是紫外线。

而血族的人为什么害怕阳光,因为阳光里有能够灼烧他们身体的强烈紫外线,瞬间能够将他们的身体燃烧起来。

这种手枪只是比普通手枪大了两到三倍,内部构造其实相差无几的,最主要不同的地方是子弹。

子弹的底部依然是火药的成分,用于被枪管内的击针撞击后发射而出,而上端部位则是上下两段电极包裹住的水银。

火药的热量,让水银逐渐蒸发,达到一定程度后两段电极之间形成弧光放电,发出强光,同时,水银蒸气电离后发出紫外线。

这种紫外线,正是血族致命的杀伤性武器。

只是罗伯特、琼斯和露丝并不知道这把手枪的真正用途,所以才会笑话。

卡尔,我需要你给我们一个解释!罗伯特阴沉着脸道。

作为雷神这样的大公司,如果制造出这样稀烂的武器被外界媒体知道的话,简直会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

当然了,联邦调查会不会不给钱,但是雷神公司不缺钱,钱财是小,名声是大。

这——

卡尔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此时,他偷瞟了陆轩一眼,他这才注意到陆轩脸上的欣喜之色。

卡尔心神一颤,这种武器正是狼王所需要的!

现在他意识到,这把手枪可不是对付普通人的,而是对付吸血鬼的。

卡尔明白了,这把武器可不是一个笑话,而真的是一个针对血族的秘密武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