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节 分赃我做主(1 / 2)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秦督无需如此!”
大庭广众之下,卢象升脸带微笑,温和的搀扶起秦浩明。
海风硕硕,卢象升颌下长须飘飘,望着眼前执弟子礼的秦浩明,心中无限感慨。
终至此时,此子已经与己一样,同为封疆大吏,文臣中的第一帅。
然却能一如当初,执礼甚恭,可见其心性淳朴,人生无憾矣。
“卢督,此物可多吃,有助于恢复身体。”
秦浩明把一盘剥好的螃蟹和海虾递过去,同时调好酱醋。
在大明,孝子不好当。
若是按大明律令,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
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
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丁忧的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亲,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
在秦浩明看来,孝没有问题,只是对身体的损害委实太大。
卢象升原本高大威猛的身材,如今竟然小了一圈。而海产品的高蛋白,却是补充身体的方式之一。
“这些年朝廷海禁,错失此等美味,原本不该。同时更是让万千百姓难以裹腹,真是失策。”
朝廷虽然夺情起复,可毕竟尚属丁忧期间,卢象升浅尝辄止,便停下碗筷,对在场众人说道。
“卢督尝尝此物如何?”
众人纷纷附和,秦浩明却是把拌好的海带和紫菜端到他跟前,悄声说道。
当秦督和卢督带头吃绿莹莹的海菜时,登州卫众人面面相觑。
这东西渔民们有时候用来喂猪,贵人是不吃这东西的。
现在两位总督亲自当着所有人的面,凉拌了一盘,三两下就吃完,似乎没吃够,准备再来一盘。
作为下属,自然要荣辱与共。
吃着吃着,大家惊奇的发现,味道好像真的不错。
“给军户们说清楚,这东西本督准备大量收购,以后会有指定的商队每年来收。
让大家把这东西洗干净晒干,五斤一文钱,算是给大家找个来钱的门路。
天灾在即,现在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诺!”
众人轰然大喜。这东西浅海长得密密麻麻,要多少有多少。秦督真是仁义,故意照拂登州卫军汉。
“你们不知道,这可是好东西,吃了它,就不会再有那种脖子肿的粗粗的病,好东西啊!
你们尽管给我弄,有多少给本督弄多少。”
秦浩明淡然的对众人说道。
“这些小事秦督无需费心,末将自然会办得妥妥帖帖。”
吴继水趁机表现。
“如此甚好!你们慢慢吃,大家活络,宣大的兄弟们过来一趟不容易。”
卢象升丁忧,不宜多饮酒。更何况有他们在,众人也放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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