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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精神问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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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回答。126shu

于浅浅很纠结。

如果再次抗议。

也同样会被毫无悬念地驳回。

不知是哪一位高明的律师。

针对她和云苍溪的过往。

挖掘出这样有探究意义的课题。

“假设是不存在的,我拒绝回答。”

“当事人必须回答!”

于浅浅微微蹙眉。

法官,今天也不知是犯了哪门子的邪。

这样纠结的问题。

为什么会一个劲地让她回答。

“既然是假设。

那我做两方面回答。

一个是会。另一个是不会。”

模棱两可的问题。

模棱两可的回答。

直接让提问的律师无语。

“法官大人。对方故意在逃避事实的关键。我无话可说!”

“既然你无话可说,那么由我来告诉你事实的关键!”于浅浅脸瞬间覆了一层轻霜,“事实的关键是我的孩子出生之后。被林氏姐弟用别的孩子给掉包走了!”

抗议之声,接踵而至。

“法官大人,我反对。反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刻意针对我方当事人,涉嫌侵权。”

“反对无效,被告方当事人请继续陈述。”

“那么,我希望法院能够派检查组查询一下林氏医院妇产组的监控影像是否缺了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段?具体的时间我不想在这里表明。预防隔墙有耳。”

法官雷厉风行。

“马调取林氏医院的监控录像,拷贝一份到这里!”

十分钟后。

录像资料送到。

送入电脑回放。

经过细心勘验,并无缺失。

“反方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那等同于诬陷!”

面对法官几乎要板钉钉的结论。

于浅浅处之泰然。

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广阔胸襟。

于浅浅提出质疑。

“法官大人,这个月的监控影像,是否确属于林氏医院所有。”

“属实!”

“那么各位,你们虽然从表面确定了这段影像资料的合法合理性。确定没有注意到,里面有两段资料,是完全重合的。只是通过高超的剪辑技术,才会看不出破绽!”

顿时一片哗然,法庭躁动的声音四起。

再次勘验。

果然证实了于浅浅的说法。

里面有两段影像,资料是重叠的。

无可争辩的事实。

摆在眼前。

然而被剪裁掉的部分。

所以经通过高超的剪辑技术处理消失的无影无踪。

死无对证。

用在这里是最恰如其分不过。

不过。

“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正方的律师提出质疑,“法官大人,这一点,充其量也只能说明,于小姐的猜测不是捕风捉影。并不能说明,这一切是林氏姐弟所为。”

明明是却死无对证。

法律需要的是事实的依据。

这一点。

也正是王三赖夫妇证词缺失的一块儿。

王三赖夫妇提供了可以供林氏姐弟易换的孩子。

确定没有参与易换。

自然无法提供这一切是林氏姐弟所为的证据。

原告方的律师。

开始一步步地推翻于浅浅的观点。

“首先来说,我们家是王三赖夫妇的证词成立。

充其量也只能说明,林氏姐弟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说是预谋。

但是人有各种各样的想法。

这并不一定付诸实施。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男性公民人。

意外邂逅一位美女。

从此对她有了意淫的想法。

天天、月月、年年,也并没有见过找个警察来逮捕他。

也没有看到哪个法院来判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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