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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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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 东洲正式推行《药典》。

这部法典里收录了一千六百多种丹药, 详细地介绍了各种丹药的名称、品相、制作难度以及分级标准, 并且在此基础上修改了炼丹师的等级考试要求。

过去, 炼丹师等级考试考察的主要是掌握的丹方难易。假如某个炼丹师只会最基础的丹方, 哪怕他炼出来的都是上品也不能晋级,相反,假如能掌握高级的丹方,哪怕炼出来的是垃圾也算过关。

如今却不然, 除了丹方的难易程度外,丹药的品相也是考察的标准, 像过去靠刷数量的混级方法,再也行不通了。

这对于没钱购买高阶丹方的炼丹师而言,自然是件好事。

但好归好, 问题也有不少。

完善的丹药典籍售价不菲, 绝不是一般修士能够买得起的。《药典》如果定价太便宜, 会造成市场混乱,但若是定价太贵,就很难真正得到施行。

这难不倒殷渺渺,她搞了个新规定,要求东洲各大仙城建立一个宣告处,将门派的各项规定公示于众。

任何一个普通修士,都能在此处查阅到各项新规。

买不起《药典》?没关系, 来这里查一查就行。假如有哪家店没有按照新的标准来, 可以举报给执法小队, 要求整改。

各个仙城的执法小队都是从执法堂出去的本门弟子,轮流并且随机组合,与当地势力勾结的可能性极小。

此计一出,各大仙城心里就是一个咯噔:来了!

殷渺渺当首席弟子的时候,折腾的是门派里的事,管不到各仙城头上。城主们也就看看笑话,未受多少波及。

后来她一接任存道峰,他们就知道坏事了——这个女人要是不对他们动手,头割下来给人当球踢。

谁想到最近几年,殷渺渺压根没管他们,花了大时间搞了个法器级别分类和《药典》,搞得他们惊疑不定,不知道她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宣告处的规定一出,第二只靴子才落下来。

一直以来,东洲仙城的城主是由冲霄宗分配或是指派。

比如门派里有德高望重的金丹修士,进阶无望,想出去享享清福,那么就派到个繁华的仙城去做土皇帝。又或者当地某个家族实力强悍,且归顺了冲霄宗,那么就指派他们中的一个人做城主,昔年柳叶城的段家就是如此。

简而言之,四个字概括:仙城自治。

当然了,冲霄宗不可能真的不管不问,派出去的执法小队就是监视,神器坊和丹鼎阁开在城里的店铺就是眼线,你不搞我,我不搞你,维持表面和谐。

但殷渺渺的宣告处一出,等于是越过城主府,直接插手仙城的管理。

城主们心里都很不爽,秘密开了个小会。

东洲大大小小的仙城众多,小仙城无需多提,主要是大仙城,分别是:柳叶(春洲)、绸红(春洲)、曲屏(春洲)、湘瑟(雁洲)、晚秋(雁洲)、缀玉(涟洲)、寒露(涟洲)……

每个城主来历不同,也各有思量,一一道来,难免花费笔墨,且简单综述。

自冲霄宗出去,城中事务都由地方势力把持,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城主,这会儿也一样淡定——反正我只管享福,你们斗去,关我屁事。

由地方势力直接接任城主的,这会儿基本上都义愤填膺:“实在太过分了,至我们于何地?再这么下去,咱们这个城主是名存实亡啊!”

“门派不过统一了各城的规定,免得一个洲里规矩不同罢了。”第三种观点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寒露城的现任城主,玉川公子,性别女,女生男相,剑眉星目,一表人才,故有此号。

她是红砂真君的大弟子,继承了师父强硬的性格,属于天降系的实干家,也是城主中少数旗帜鲜明支持殷渺渺的。

“玉城主不怕今后成了他人手上的傀儡?”

玉川哂笑:“我算是知道什么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家不知道每天要忙多少事,怎会有这个闲工夫帮你管一城的琐事?”

她环顾四周,抬抬下巴道:“我好心奉劝各位一句,素微真君是什么性格,大家当有耳闻,依照她的意思办事,少不了好处,可要是想唱反调的,不妨想想自己有几条命。”

玉川上头有人,消息比各大城主灵通,心思玲珑的人很快想明白了关窍:看来门派里的几位真君,目前都没有出头的打算啊。

这……老实说,地方势力之所以敢架空分配来的城主,要么是实力够强,要么是抱上了大腿。

要是后台没打算对付白露峰,他们……咳,还是安分点吧。

*

殷渺渺没把各城的暗流放在眼里,继续专注自己要做的事。

城主们的政治敏感度还是不错的,她确实很不满现在各城自治的状态,但也没有打算强行改变。太平时期,可以考虑暴力镇压,如今战事将来,还是应当保存实力,循序渐进。

除了设立宣告处,让广大修士能够第一时间跟上冲霄宗的脚步外,她又拟了个《仙城管理制度》,算是个指导性的文件。

其中要求:

1、统一仙城的入城费用。

在此之前,每个城的过路费都不一样,规矩不严的地方,守门的修士还会趁机提高费用,索取油水,对于很多底层修士而言,进城一次等于退一层皮。

明确规定入城费,没什么大的作用,只是昭告众人,东洲所有仙城都归属冲霄宗,是个形象工程。

2、统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不同的仙城,对于修士打架的处罚不同,管得严的要去蹲小黑屋,管得松散的就罚钱,还有的根本不管。

殷渺渺在惩罚力度上取了个平均水平,但补充了条件。如果斗法波及到无辜群众,至人死亡或是重伤,肇事者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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