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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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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

猜个大头鬼啊!

李言蹊觉得她这完全是被迁怒了,越发衬托得刚刚脸红心跳的自己跟个傻子一样。难不成是她杀了应褚重要的人吗?

她恶狠狠地瞪了应褚一脸,依旧不解气。于是直接上手了。

李言蹊手捏着应褚的脸,往左右用力扯,好好的一张脸,被她捏得五官都扭曲了。

应褚似乎知道自己理亏,乖乖地任掐任捏,脾气好到了不行。

过了一会儿,李言蹊松开手,顺手揉了揉他的脸——刚刚掐得有点用力,似乎脸都被掐红了。气消了的她又开始心虚了。

她清了清嗓子,“我去喝水。”

然后从他身边溜走了。

应褚注视着她的背影,手碰了碰刚刚被掐的地上。他垂下眸子,嘴角勾了勾。

这样就很好,她还活着,眉目鲜活。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李言蹊大概每隔三天去一趟医院——应褚每次都会陪她过去。其余的时间就是写文,给应橙补习英语,还有看房子。

先前明旌同她提过房子的事情,不管是出于投资,还是为了将来考虑,她都打算入手一套。明旌推荐过的越河小区是她的第一选择。更别提越河小区距离z大只有两站的路程,她大三若是不想住学校了,还能搬到自己的住所。

她兴致冲冲地过去转悠了一圈,败兴而归。

越河小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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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套房已经卖出了四分之三,剩下的那些,要么面积太大,要么就是室内光线不好。既然要买房,那当然得选择合自己心意的,她可不想买了以后才来后悔。

没有看到喜欢的,李言蹊只能恹恹地回去了,买房这种事情本来就急不来。

在八月中旬的时候,斐嵘也从医院里出来了,依旧住在隔壁,三不五时便上门,今天送送花,明天送水果,殷勤之意溢于言表。

送上门的礼物,李言蹊都坚定地拒绝了。为了躲他,李言蹊索性每天一大早都去应褚家,除了给应橙补课以外,顺便写她的文。

她现在写的是一篇机甲文,坚守骑士道的女主同自己哥哥的好友互相看不顺眼。哥哥因为太过高洁凛然而被政治害死后,女主因此决定掌握权利,险些走上极端。

写前面的情节时都挺顺利的,只是写到一半却卡了。

李言蹊默默坐在电脑前,很想给自己来一张“坐在稿子前一动不动的”的表情图。

现在情节写到了女主为了收集情报,而乔装去王国里最大的酒吧,险些被政敌发现,后被男主所圆场。

问题是,李言蹊长这么大,还真没去过酒吧。虽然她可以通过上网查找资料,但还是没有自己实地考察更有感触。

要不,去一次酒吧见识一下?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在她心中蠢蠢欲动。

只是让李言蹊单独一个人去是不可能的,酒吧这地方龙蛇混杂的,她一个人过去,简直就像是小绵羊掉进狼群里。

嗯,所以还是得找人陪她去!

她原本想找好友沈纯熙一起去的,只是沈纯熙暑假跑国外玩得乐不思蜀,只怕要开学前才会回国。

李言蹊想起了明旌,便同她打了电话。明旌气场强大,同她走在一起就很有安全感。

正如同她所想的那样,明旌干脆利落地答应了,还给她推荐了个地方。

[我们可以去“绝世”那酒吧坐坐,那边我有熟人,安全性是不用担心的,而且我听说最近来了一个新的地下歌手,长得好,唱得更是一绝。]

明旌将那人夸得天花乱坠的,勾得李言蹊心痒痒的,直接同她定下了周六晚上七点钟到酒吧门口。

在阳台打完电话,她挂了手机,一抬头却看到应褚环手靠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听了多久。

他神色淡淡的,“介意多我一个人吗?你们两个女孩子去的话,还是危险了点。”

“……好。”

李言蹊的雷达告诉她,这时候要是拒绝了,会很惨。

他们在病房中聊了没一会儿,斐嵘的母亲就来过来了。他妈林女士保养得很不错,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出头。只是当她的目光扫过她时,李言蹊有种自己像是超市货架上的商品的感觉,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因为林女士的到来,他们也不好在病房里呆太久,很快就先回去了。

李言蹊的脚已经痊愈了,那抢劫犯更是被送到局里,明旌和应褚兄妹都没有继续住在她家的必要。李言蹊见天色已晚,开口挽留正在收拾行李的明旌,“你还是等明天再回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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