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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新调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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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新调令

......

“多谢两位恩公,不知两位恩公尊姓大名.......”

“不用!不用!趁着贺兰敏之没有追出来,你赶紧走吧!”

当陆安康找到上官千寻的时候,他以为上官千寻已经把那番邦女子给送走了。

可哪里想到那番邦女子也是倔脾气非要感谢两人。

两人无奈只好将她丢到人多,相对安全的大街上,然后各自施展轻功逃走了。

在甩开了那番邦女子之后,上官千寻也跟陆安康分开。

虽然陆安康主动邀请上官千寻明日到燕子坞喝两杯,然而似乎觉察到什么事情要发生的上官千寻,拒绝了陆安康的请求。

并声称自己得有一段时间不会再出现在陆安康跟前。

问其原有。

说自己有要紧的事情要做。

他随即便离开了。

从见到贺兰敏之开始,上官千寻就有些怪怪的。

如今这怪异显得更加浓烈了。

陆安康也没有过多的去追问,毕竟问得多了,无论是谁,都会厌烦的。

而在他回到大理寺的时候

一切正如上官千寻所感觉的那一般,真的有事情发生了。

“天后调令!”

“大理寺上下,暂时放下一切要务!”

放下一切要务的意思就是,连九命猫妖案也要放下咯?

那么大的案子,真的只靠那也心怀鬼胎的国师去处理?

但又是什么样子的事情,使得天后不得不紧急的召集大理寺呢?

在后世的多数人看来,大理寺相当于后世最高法院。

这个回答其实是不十分准确的,如果要准确地说,唐宋时期的大理寺才相当于最高法院,明清时期的大理寺,并不是最高法院,因为明清时期的大理寺并不具有司法审判权,只负责复核各地刑案,最高审判权归刑部,换言之,明清时期的刑部才更像高最法院。

元丰改制之后,大理寺设卿一员,为寺之长官;少卿两员,分领“左断刑”与“右治狱”两个法院。凡天下疑案以及命官、将校犯罪案,归“左断刑”审断;凡事涉在京百司的案子、诏狱、系官之物应追究者,归“右治狱”鞫勘。

此时此刻的狄仁杰正是大理寺少卿的职位,算是大理寺的二把手,但很快他就会晋升成为大理寺卿。

作为一国最高法院,“左断刑”与“右治狱”的组织规模都相当庞大。“左断刑”以断刑少卿为首,配有大理寺正、大理寺丞、司直、评事等专职的司法官,以及主簿相当于行政秘书二员、吏人办事员五六十名;下设开拆司相当于立案庭、表奏司相当于办公室、知杂司杂务处、法司相当于法律研究室、分簿案相当于秘书处、宣黄案相当于行政审判一庭、磨勘案相当于行政审判二庭、详断案八房八个刑事上诉庭、架阁库书档案室。

“左断刑”的全体法官又分别组合为两个司:以评事、司直、大理寺正为“断司”,负责详断案件,有点像审判委员会;以大理寺丞、少卿、卿为“议司”,负责复议“断司”审断的案件,类似于审判监督庭。凡大理寺受理的案子,庭审之后,例由“断司”先作出初步裁决,然后送“议司”复议,最后由大理寺卿审定。

“右治狱”以治狱少卿为首,配有大理寺正、大理寺丞、检法使臣、都辖使臣等法官,以及监门官相当于驻守门岗的法警二员、吏人三十余名;下设开拆司、表奏司、知杂司、驱磨案掌涉案物资的调查、左右寺案相当于执行庭、左右推掌刑案的“事实审”、检法案掌刑案的“法律审”。

但元朝时,大理寺被取消。后来朱元璋虽然恢复了大理寺的设置,却未能恢复大理寺作为最高法院的职能,大理寺只有复核之权,而失去了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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