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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吃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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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放心,小人准备了三只。www.126shu.com”厨房大叔也是爽快人,更难得有人欣赏,立马扯了个大鸡腿装盘子里递过去。

沈灵均早就从旁边水桶了洗干净了手,接过咬一口,夸赞道:“肥嫩酥软,最难得荷叶的香气完全把鸡腥味掩盖不说,将油腻也一并吸收掉,味道爽口,连骨头都脆,当真是叫花鸡中的王者!”

厨房大叔一把菜刀剁开大骨头,欣然道:“大人,知己啊!”

沈灵均笑眯眯的啃着鸡腿,走进去一闻:“锅里是猪蹄葱白炖豆腐。”

厨房大叔张大嘴,随后喜上眉梢,神情颇为兴奋,又拿出一道甜品:“大人尝尝这个。”

沈灵均用调羹舀了一口送入嘴里:“杏仁佛手,冰糖去杏仁苦味,而杏仁又抹掉了羊奶腥味,爽、滑可口,甜而不腻。”

厨房大叔这回更高兴,乐的合不拢嘴,他做饭那么多年都没此刻高兴,人生难得遇到一知己啊。

于是,厨房大叔用布子擦了擦手,从锅灶底下摸出一小壶酒来,眉飞色舞的说道:“大人,肯不肯赏光喝小人一口酒?”

两个人就坐在门槛上,一口酒一口鸡肉边吃着边交流吃货心得。

沈灵均当年闯荡江湖,也是一路吃过来的,说起来那真是滔滔不绝,掰着手指头道:“南方的海鲜北方的肉,天上飞的斑鸠地上跑的公羊,山里的野菜顶呱呱。”

厨房大叔乐道:“大人说的不错,要数最鲜的还非得山里野菜不可,与早晨刚筛好的豆腐拌在一起,那个鲜香滋润……”

说到这里,大腿一拍:“哎呀,我的汤!”

不过,等厨房大叔灭了火再掀开锅子,眨了眨眼睛,道:“这汤怎么还在晃……”

沈灵均把手里一根鸡骨头扔给眼巴巴忘了半日的黄狗吃,眯起眼睛:“是地在震!”

吃饱喝足的沈灵均从厨房溜达出去,正好碰到叶清芷,不过她身后两个蓝衣女子是谁,没见过啊?

不等她问,叶清芷给她塞了几个纸包过来:“山下野猪群发疯了,你把这个撒在里面。”

沈灵均恍然道:“难怪地面震的挺厉害。”

不过去之前,沈灵均先跑了嘉黛公主那边一趟,让月见安排着撤离此地,省得到时候出点什么意外,又是个麻烦事儿。

野猪群中,唐糖飞来飞去逗的几只野猪团团转,庞大的身体本来就有些迟钝,这会儿差点转晕。

唐糖正玩的起劲,苏幕遮一剑挥过去,野猪倒地。

唐糖扭过脸,不开心:“苏木头,讨厌!”

沈长风在旁边道:“现在不是玩的时候。”

“你们让开……”声音随着红影一起出现,沈灵均双手张开,如风一般悬浮在空中。

苏幕遮持剑往后掠开,而沈长风拽住唐糖往旁边一闪。

接着,沈灵均将所有药粉尽数洒在野猪群中间,也不知道叶清芷给的是什么药粉,这野猪群闻了之后,都害怕的往后躲,后面干脆朝着来时的方向急奔回去了。

沈灵均抖了抖纸包:“这么好用?”

苏幕遮甩了甩玉清剑,血滴滑落,玉清剑依然滴尘不染。

沈长风也还剑归鞘,看着大群黑色再渐渐席卷过去,松了口气。

唐糖攀着颗树枝好奇道:“你们怎么在这里?”

沈灵均落到地面上:“我还要问你们,你两怎么来的?”

沈长风见瞒不住了,就把遇到孔舞阳然后对方拜托他帮着一起寻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灵均左右看:“孔舞阳,人呢?”

“刚才还在这里。”沈长风不解,又道:“可能是和其他百姓一起撤离了吧。”

沈灵均点点头,先处理眼下的事情。

这两天,最头疼的人莫非王达史莫属,先是采花贼,后有杀人犯,现在又出现野猪群大闹温泉盛会……

泸水府几十年都难遇其中之一,更别说全都集中在一起。

王达史抹了一把瞬间沧桑不少的脸,连连叹气:“大人您看,这,这都算怎么个事儿。”

沈灵均让他别抱怨了,赶紧安抚民众,收拾残局才是正经。至于那些个野猪,大多数跑了,死的那部分挖个坑,全埋起来。

有衙役跑过来:“大人,有附近村民在哄抢死的野猪,人数众多,又不好伤人,我们控制不住啊。”

王达史嘴巴一抽,这个时候还给添乱,怒道:“全都抓起来!”

沈灵均摆摆手:“不行,都是些老百姓而已,得跟他们讲道理。”想了下,跟那衙役道:“你就跟那些人说,这群野猪都是得过疯病,吃了要传染什么的,到时候可别找官府麻烦。”

衙役得到指令,就下去了。

王达史连连摇头:“唉……”

沈灵均问他:“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没有?”

“没有,下官上任至今从未有过。”王达史确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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