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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朋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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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理他,他就是个神经病。”肖戈言对于乔光也是有点无奈的,所以难得的先开口算是安抚了白雪一句,然后才示意她跟着自己上楼,很显然对于乔光的住处他是非常熟悉的。

“你们两个人是发小儿还是亲戚?”白雪跟着肖戈言上楼,随口问。

“都不是,算我比较幸运,跟他只是十四岁那年凑巧认识了而已。”肖戈言摇摇头,表情一派认真,“我是很嫌弃他的,只可惜他是狗皮膏药,甩不掉。”

白雪听他这么说,没有搭腔,只是笑了笑,她知道肖戈言语气里听起来有多么的嫌弃,就意味着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有多么的扎实,如果不是特别要好的死党,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这种故意损对方也不担心对方生气记仇的话来。白雪这么多年一直有一个遗憾,那就是自己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那种彼此特别熟悉和了解的朋友,这也和她父亲的工作性质不无关系,作为一个一直战斗在一线的刑警,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威胁,这种风险与威胁也不止针对白雪父亲本人,还会波及到家人,尤其是妻女的身上,为了保证安全,白雪从幼儿园一直到后来父亲牺牲之前,白雪父亲从来不敢去学校接女儿放学,甚至不敢和女儿一起出现在公共场合,白雪从小家里就总是不停的在搬家,几乎没有在哪一个地方连续住超过一年过,一年仿佛就是一个周期的极限,最夸张的一次是一学期内住处搬了三次。

读书上学也是一样,六年的小学,白雪读了三所学校,初中三年读了两所学校,一直到高中才总算是从入学一直读到了高考,因为在那期间她的父亲因公殉职,这才结束了他们一家人居无定所的局面。

当然了,这种事情没有选择的余地,否则白雪可能宁愿一直搬来搬去,也希望父亲能够陪伴在自己的身边,安然无恙的老去。

话说回来,正是因为这样一种波动的生活方式,就导致了白雪从小到大就一直在“到一个新环境——熟悉——交到了好朋友——转学——失联”这样的循环当中度过,所以回过头看看,她发现自己永远只有曾经的伙伴和新结识的朋友,那种经过岁月沉淀,一起经历,一起成长的老友,对于白雪来说俨然就好像是鬼一样,总是在听说,但是她自己却从来没有遇到过。

“你不用羡慕,以后你跟乔光熟悉了就知道,和他做朋友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了。”肖戈言的一双眼睛仿佛能够看穿一切,他回头恰好看见白雪脸上的笑容,便立刻就读懂了她那笑容背后隐藏着的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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