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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小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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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厚银走到讲台,许刚立即搬椅子过去。市长来了,警察都自动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李厚银并没有坐,而是站着讲起来。他在大学当过教授,讲课自然是驾轻就熟。

“周北国的洗钱案,都没听说啊?市间可都传开了,不是小三立的功吗?”大家哄堂大笑。胡玉丽虽被解了围,可心中生气,把我给了周北国当小三。

李厚银转题道:“这次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击洗钱活动,说明我们高度重视反洗钱活动,洗钱活动也到了非常严打的地步。当然打击洗钱活动,在我国开展的比较晚,尤其我们温春市才起步,市局能把大学研究人员请来讲课,这很对,我们要学习,要建立一支学习型的公安队伍,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加新知识,这对公安机关为改革保驾护航很重要……。”李厚银借着机会做起了报告。就算把周北国的案例岔过去了。他也没多讲,最后又回到了胡玉丽的讲课上了。“我们那就接着听胡老师讲课,胡老师,你能不能讲讲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情况?”

正好接上胡玉丽要讲的。

胡玉丽接着讲课:“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反洗钱立法。我国反洗钱立法方面的主要内容如下: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91条)规定了洗钱罪的罪状和法定刑,结束了洗钱方面无明确规定的局面;国务院发布施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有利于反洗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和《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如《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规定,个人储户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需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支付;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也对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识别等有所规定。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以刑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准则、以部门规章为规范的反洗钱法律框架。其中,新刑法是我国反洗钱领域效力最高,与国际规范联系最为密切的部分;行政法规对反洗钱活动也作出了相应规定;而将法律法规落实到实际反洗钱工作中的是有关部门规章。……”

副市长都在听课,大家都很认真,一会唰唰在写,一会儿在拄着胳膊,托着腮在听。也没人提问,不敢乱问。

讲完了立法情况。李厚银又问反洗钱实践,整个课程就是他在主导。

我国反洗钱的主体是银行,胡玉丽接着讲了银行开展反洗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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