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八章 最后遗愿(1 / 2)
李瞬笙离开军营后直接越过城墙逃向了荒野,洛忧也很快追了出去,并在两小时后就追上了李瞬笙。
李瞬笙,赤血帝国鹰旗军大校,前鹰旗军垃圾处理人,手握龙鬚无人能敌,因实力太强不喜战斗退居二线,隐世无形。
洛忧,赤血帝国不死军少将,前任大元帅亲授破虏将军,亦是威震三江源的江南猛虎,荒野崇拜的赤怒獠牙。
这两人代表了两个时代,在各自的战斗风格上都是顶尖人物,他们的对决应是惊天动地,足以写成几十万字的史诗,被游吟诗人传唱百年。
但实际上呢?没有,什么都没有,他们的战斗用很短的篇幅就可以概括了。
李瞬笙和洛忧孰强孰弱?毫无疑问,李瞬笙的巅峰实力可超年轻时的罗汉林,哪怕隐世后也可力分洛忧与刀狂二人,李瞬笙的硬实力是洛忧绝对拼不过的。
但最后这场对决谁赢了呢?洛忧赢了。
洛忧很罕见地放弃了自己最熟悉的硬拼,转而和李瞬笙打消耗战,整个战斗的过程中,洛忧一直和李瞬笙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李瞬笙冲上来洛忧就后退,李瞬笙转头跑洛忧又贴上来,绝不正面硬刚龙鬚,但又一直黏着李瞬笙。
李瞬笙杀了洛忧很多很多次,杀得他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但那又如何呢?
李瞬笙可以杀洛忧一次,可以杀洛忧十次,可以杀洛忧一百次!但他能杀洛忧一千次吗?
就算能杀一千次,能杀洛忧一万次吗?
就算能杀一万次,能杀洛忧十万次吗?
洛忧的磁性战术保证自己不会被轻易打进死线,同时昼夜不停地和李瞬笙消耗,不让他吃饭,不让他喝水,不让他睡觉,连停下来喘一口气都不让。
两人就这么拼杀了十二天,李瞬笙整整十二天没吃,没喝,没睡,他一开始还能轻鬆击退洛忧的进攻,但到后来终于是撑不住了,凡人之躯终究倒在了怪物身前。
战斗的过程就是这样。
形式,耗。
时长,十二天。
结果,洛忧赢。
无它,没有巅峰对决的豪情,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甚至是一场没有外人观看的战斗,只有洛忧,李瞬笙,还有神明在注视着这一切。
荒芜的平原,洛忧将血迹斑斑的赤伞插进了地面,全身上下仍残留着十二天战斗中留下的血汙,它们早已氧化,发硬,像一层盔甲似的黏在洛忧身上,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从血池捞出来的尸体,只有那双眨动的瑰红色眼睛预示着这是活人。
洛忧取出了一把砍刀,默默注视着前方倒在地上的一具骷髅没错,骷髅。
↑返回顶部↑